6月1日,一名铁路系统领导被通报落马。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指定鄂尔多斯市监委管辖,鄂尔多斯市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梳理简历,可以看到:王斌的职业轨迹从参加工作开始,就一直在呼和浩特铁路局系统内部打转。从1989年参加工作到2000年,他一直在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铁路分局呼和浩特车务段工作,此后步步升迁,历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呼和浩特车务段段长助理、副段长,呼和浩特铁路局货运处处长助理,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头东站、包头西站、包头站站长,呼和浩特铁路局调度所主任,呼和浩特铁路局总调度长,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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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王斌任职的呼和浩特铁路局,曾经发生过一系列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关注度极高的腐败案件,并且形成了窝案、串案。其中,以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林奋强,原副局长马俊飞、郭文强,原常务副局长刘彪等人为首,多名曾经担任该局领导干部的官员牵涉其中,严重污染了当地铁路系统的廉政环境与政治生态。

2011年6月,时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局长林奋强和副局长马俊飞同日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自此,有关窝案、串案的“盖子”也被逐渐揭开。2014年2月7日,因受贿7000余万元,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林奋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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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作为林奋强下属的副局长马俊飞,在受贿敛财方面,甚至比自己的上司更加“大胆”,堪称“巨贪”。2013年12月底,马俊飞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9年8月11日,马俊飞被任命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分管铁路局运输生产工作,掌握铁路运量的分配大权。从此,他成为众多能源企业争相拉拢的“贵人”。在其任职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马俊飞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超过1.3亿元。

2009年8月至2011年3月,内蒙古蒙泰煤电公司为提高铁路煤炭运量,先后多次向马俊飞行贿共计600万元人民币。据马俊飞本人供述,600万元都是该公司负责人给的。除了人民币,马俊飞还频繁接受企业送来的美元、英镑、金条等。在担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期间,马俊飞多次收受内蒙古汇能集团通汇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给予的美元共计100万元。

通汇煤炭经营有限公司负责人证实,2009年9月至2011年5月,他向马俊飞每月行贿5万美元,效果也立竿见影,送钱当月铁路计划兑现率提高了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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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飞 图片来源:南都网

法院审理查明,马俊飞在担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期间,接受他人请托,在提高铁路运量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先后收受40家企业钱物200余次,折合人民币共计7465.75205万元。还有其他款物折合人民币6366.143万元,马俊飞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在林奋强、马俊飞等人任职期间,王斌屡获升迁,官至呼和浩特铁路局总调度长。而在多名涉案领导纷纷落马之后,王斌继续升迁,进入了新的领导班子。遗憾的是,王斌作为新领导班子的成员,不仅没有以老上司的经历为教训,把前任的“流毒”彻底肃清,反而紧随其后,落入了违纪违法的陷阱。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华网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任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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