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

三河市关于开展常态化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的公告

当前,我市周边地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为进一步排除疫情潜在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常态化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市域内所有居民(包括外来人员)

二、核酸检测时间地点

时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5:30-12:00

地点:在各属地村、社区、企业指定地点进行

三、注意事项

(一)全市在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期间,不再执行封控管理,核酸检测完毕人员随检随走,持所在村街、社区凭证,即可恢复有序流动,未做核酸人员将影响后续出行。

(二)请广大居民根据小区、村街、企业的组织安排,提前准备好“三河医健通核酸采集系统”采样码(可手机截图,老年人和儿童可提前打印好检测码),有序前往采样点进行采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人。

(三)正在接受居家隔离管理人员请勿外出,由村街社区安排工作人员上门采样;患有重病、行动不便的群众,要及时向所在村街社区报备,等待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四)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单位、村街(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居家48小时后及时进行检测核酸。

(五)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村街(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及其它影响疫情防控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蔚县

蔚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常态化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核酸检测是尽早发现潜在风险、实施精准防控、快速高效管控疫情的重要手段。为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更好地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守护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及省、市防疫办要求,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我县每周开展常态化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外来人员)。

二、核酸采集时间

具体采集时间、地点以社区(小区)、村通知为准。

三、核酸采集地点

按照社区(小区)、村统一安排在指定区域定点采集。

四、具体要求

1、核酸采集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严格保持“一米线”距离,不交谈、不聚集,不干扰工作人员,不扰乱现场秩序。

2、所有参加核酸采集人员,需在手机上提前准备好电子健康码或手机截图,老年人和儿童可提前打印好电子健康码,无电子健康码的请携带身份证,未满16岁或患有疾病人员需由监护人陪同。根据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3、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单位、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超过48小时后要及时补采。

4、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社区(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等人员,工作人员将上门采样,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6、开展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具体举措。全体居民要主动进行核酸检测,以免对出行及进入各类公共场所造成不便。

7、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查验

自5月30日起,凡是进入我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公园游园、网吧等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提供服务的所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进行健康码查验,并督促本行业、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实现应检尽检。全县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支持和保障居民参加核酸筛查。相关公共场所、单位未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或者个人未按规定进行常态化核酸筛查,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述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蔚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大城县

关于凭核酸检测证明出入公共场所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5月30日起,出入我县公共场所将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5月30日起,凡是进入我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宾馆饭店、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图书馆、电影院、棋牌室、药店、网吧、歌厅、酒吧、健身房、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提供服务的所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均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凭证”,同时严格执行戴口罩、扫场所码等规定。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凭证”的,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进行健康码查验,并督促本行业、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实现应检尽检。全县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支持和保障居民参加核酸筛查。相关公共场所、单位未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或者个人未按规定进行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是及早发现疫情风险、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更是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请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主动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上述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大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河间市

关于强化公共场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5月3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进入各类重点单位、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全部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查验范围

1、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的人员。

2、进入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商务楼宇、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公园游园、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电影院、棋牌室、网吧、歌厅、舞厅、酒吧、体育场、游泳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公共场所的人员。

3、进入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场站,以及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

4、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急诊急救除外)。

各场所显著位置要设置明显标识,提醒群众进入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查验方式

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按照“谁管理、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在落实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防疫措施的同时,要对规定范围内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凭证”,无法提供的不得进入,并提醒其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未参加筛查的特殊人群(如高龄、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居民和3岁以下婴幼儿等)出入公共场所时,其共同生活的同行人员必须持有规定期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是及早发现疫情风险、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更是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请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主动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来源|健康大城、网信三河、京西第一州蔚县、河间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