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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可以看出,女子试图穿过马路,刚开始的时候女子还会注意看前方有没有车辆行驶过来,但是在一辆汽车过去后,女子突然加速想要跑到对面,但是没有想到后面还有一辆汽车开了过来,瞬间就将女子撞飞,在空中翻滚了几圈才掉落下来。但是此时撞人的汽车并没有停下来救人,而是选择了驾驶车辆离开。女子也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于26日离世。如果撞人的车辆撞人后没有选择,而是选择停下来救人或者是打119和110,后果是大不一样的。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如果车主在看到行车道上女子突然出现后采取了一系列应变措施,刹车、鸣笛、避让,基本达到了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在遇紧急状况时所应作出的必然反应,但仍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无过失责任原则,车主即使已经尽到注意义务的要求,仍未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应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但是受害人有严重的违法行为,车主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可以减轻驾驶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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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车主撞到人后并没有停下来,选择救治,反而扬长而去,这就涉嫌交通肇事罪罪中的肇事逃逸了,这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另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来,很明显女子横穿马路是有过错的。汽车撞人后如果车主不逃跑,可以不用承担那么大的责任。行人横穿马路被撞,关于责任主体认定的规定为:一般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