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记者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了解到,根据5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恢复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的通知》精神,从即日起,我市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有序开展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经营业务。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求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形势,只能经营低风险地区所在省(区、市)的跨省团队旅游。不得承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区、市)的旅游团队和落地散客;不得组织我市游客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区、市)旅游;不得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

此外,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及时了解掌握旅游目的地、客源地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妥善安排团队旅游线路。各旅行社必须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加强风险研判,优化产品供给,强化组织、招徕、接待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势,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行程中一旦发生突发疫情或疑似感染病例时,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机构要求和指引,及时调整或取消行程、停止旅游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团队人员信息报备、健康监测等工作。

来源丨记者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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