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汕头市丰田加油站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据了解,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2月11日对汕头市丰田加油站,作出罚款115000元及违法所得8070.64元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汕市监处罚〔2022〕9号),但汕头市丰田加油站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在收到这份催告书后,汕头市丰田加油站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图文来源: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ilove汕头 | 创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