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29日丨川能动力(000155.SZ)公布,公司拟向东方电气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持有的川能风电20%股权,向明永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川能风电10%股权及川能风电下属会东能源5%股权、美姑能源49%股权、盐边能源5%股权和雷波能源49%股权。

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此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交易金额的100%,且发行数量不超此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后,将用于标的公司“凉山州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等项目建设以及补充公司和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则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

截至预案摘要签署之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和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后续将由具备《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确定。

此次交易前,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垃圾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业务,锂矿开采等锂电储能业务,以及环卫一体化和环保设备销售业务。此次交易系公司收购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的少数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5月30日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