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整行动方案》公布,《行动方案》共包括八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

《行动方案》提出,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健康发展,建立房地产项目前期审批绿色通道,阶段性放宽新建商品房项目预售条件,及时启动新一批次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上市供应,进一步缩短前期开发、拿地、开工、销售全流程时间。新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顺延3个月缴纳。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同时,尽快启动土地市场交易。及时恢复第一批次住宅用地集中出让,抓紧做好第二批次土地出让准备工作。对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地块,加快建立线上交易机制。允许受让人申请延期缴付或分期缴付土地出让价款。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合理确定住宅用地起始价,降低商业办公用房自持比例。

加强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方面,年内完成中心城区成片旧区改造,年内新启动8个以上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心城区旧区改造联动政策推广至五个新城,优化完善城中村改造政策。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城市更新项目,健全住房租赁体系,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供应。完善住房租赁法规政策,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

此外,《行动方案》提及,适当增加2022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加大净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保障各区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在原有每年安排0.5平方公里重大产业用地的基础上,2022—2023年每年额外安排1平方公里净增指标。按照各区2022年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的70%提前下达建设用地指标,加大周转指标暂借的支持力度。对于建设用地指标确有缺口的区,可由市级指标采取“直供”方式解决。适当调减2022年度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