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最高检发布案例:张某是安徽合肥某小学教师,2019年下半年到2020年10月,他在教室、办公室、家中补习班等场所,多次猥亵班内3名女生。

该小学上级管理部门、镇中心学校校长沈某听到此事,与该校副校长钟某,向张某和被害人家长了解情况。学校对张某做出停课处理,并要求张某和家长协商解决,后张某赔偿3名学生各10万元。

2020年11月,经群众举报后案发,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瞒报教师侵害学生案件线索,沈某、钟某两人被免职并给予党内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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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猥亵3女生,校长、副校长未强制报告被免职

视频来源于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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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统计,

10月,强制报告制度纳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此,报告侵害事件不再是道德的选择,而是法定的义务。

虽然该项制度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开始实施,但总体来看,这项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并不高,实现全社会普及还仍待时日。

中国最高检将推动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长出牙齿”

私营医疗机构接诊怀孕幼女不报告,导致其持续遭到侵害无人保护,被严肃追责;学校负责人发现教师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压案不报,造成恶劣影响,被依法追责……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7日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并表示,下一步将推动强制报告制度“长出牙齿”。

将扎实做好强制报告落实情况“每案倒查”工作,以制度刚性保障制度执行,推动强制报告制度“长出牙齿”。检方同时将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和方式推动解决,强化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诉源治理。

来源:极目新闻综合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