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司藤小姐”景甜摊上事了!5月28日,著名女演员景甜被媒体爆出,因虚假宣传某品牌“果蔬食品”,称其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违背广告法,被罚超722万。大甜甜到底是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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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景甜,在我的印象中,她的身上一直存在着一个标签,那就是一个强捧不红的“人间富贵花”。

在85后花旦中,景甜可以说是起点非常高。只要是景甜主演的电影,在我们看来,几乎全都是大手笔、大导演,像《战国》、《澳门风云》、《特殊身份》等电影,都是由张艺谋、王晶这些大导演专门为她打造出来的角色。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景甜可谓是把合资大片演了个遍,甚至合作过的男明星,有成龙、周润发、刘家辉等大咖。

然而就算这样,大甜甜还是没能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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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17年,景甜终于迎来了事业的高潮,凭借《大唐荣耀》这部剧,圈了不少粉。

但是景甜在演《大唐荣耀》的时候,很多网友都说她的双眼皮出戏,甚至用了动画形象“悲伤的蛙”,来形容这个失败的双眼皮。

后来景甜也大方承认自己的确小整了,只是没想到整成了“悲伤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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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时就有粉丝在评论区喊话,让她修复双眼皮,说这种欧式大双眼不适合你,而景甜也真的听了。

后来,景甜凭借着《司藤》这部剧,圈了不少粉。

我们在这部剧中,明显看到了景甜真的乖乖听了粉丝的话,选择双眼皮修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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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景甜在《司藤》这部剧里的形象,惊艳了不少网友。她实在是太适合旗袍了,尤其是她的柳叶眉,细长的弯眉,再加上她的一颦一笑,景甜真是把美人的复古韵味都一一展现出来了。

不少网友表示大甜甜终于演了一部对得起她颜值的剧了。

随着《司藤》的成功出圈,这个被网友们称为“捧不红的人间富贵花”也彻底爆红了,从此资源暴涨一发不可收拾,广告商也找上了大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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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的是,景甜代言翻车,代言的某商品涉嫌违反广告法,网友直呼:太可惜了!

不少关心景甜的粉丝问,景甜到底拍了什么广告?

代言了什么产品?

景甜要为此“背锅”吗?

别急,这就来了,景甜为广州某公司“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但是代言的广告存在虚假宣传,主要体现在广告词“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上,但实际上,该产品并没有这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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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甜也因此被罚722多万元,很多粉丝都在为大甜甜喊冤,但是这次,她可真不冤!

景甜所代言的产品,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就已经严重违了广告法有关规定。

简单来说,作为代言人,不事先做好功课,明知广告中不容许普通食品宣传有药效功能,但景甜还是在广告中说吃了可以“断糖断油”,赤裸裸地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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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甜代言的涉事某品牌

景甜代言事件,也给其他代言人无疑敲响了一个警钟:代言不能当儿戏,既然你代言了,就得负责到底!

同时,希望明星珍惜好不容易打拼出来的事业,别为了代言费,毁了自己的形象和名誉,不然,等到翻车的时候,真的就后悔莫及了。

同时,也有很多老板问,广告语能不能作为商标获得注册保护?

其实,严格来说,广告语是可以申请商标的。但通过景甜这件事可以看出来,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广告语不能作为商标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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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应用中,广告语与商标的定义是完全不一样的。广告语一般具有对商品或者服务的直接的描述,而商标是用来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引导消费者认牌购买。

如果仅仅是作为广告宣传用语,起广告宣传作用,而不是起到标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作用的话,那么,大多数广告语是不符合商标特征的。

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广告语都因为缺乏显著特征,或者被认为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而被驳回商标注册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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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广告语一般具有对商品或者服务的直接的描述,也就是说仅仅只是起广告宣传的作用,而不是起到标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作用的广告语,所以,广告语不能作为商标获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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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关于违法广告代言这件事,景甜也在微博向大众道歉了,称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并且已经缴纳全部罚款。

总的来说,景甜的成名路太不容易了。但这不是闭着眼睛捞金的理由,任何名人都应该在代言前,提前做好产品调研,不能用自己的明星形象和影响力替伪劣产品遮羞甚至充当“宰”消费者“刽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