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上海两地发布暂停2022年二建考试通知,多地发布二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北京、上海二建停考

# 停考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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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组织开展,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综合研判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慎重研究,决定将以下5项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组织开展:全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国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及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为最大限度保障考生权益,特如下安排:

一、上述考试中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成功的考生,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二、目前暂不办理退费,后续退费事宜将根据全国考试计划和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考生耐心等待。

三、2022年度已在北京考区通过上述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下一年度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可免于资格审核。

对于后续考试工作安排,我们将视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做出相应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相关通知。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请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共筑安全屏障。感谢您对首都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相信众志成城必将战胜疫情!

咨询电话请拨打010-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xwzx/zytz/202205/t20220526_2721882.html

上海市 原计划2022年6月11日、6月12日举行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暂停实施,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详情如下

根据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原计划于2022年6月11日、6月12日举行的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暂停实施。2021年度参加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后续考试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住建部考试安排变化情况确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2年4月27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sh.gov.cn/tgsgg_17341/20220427/t0035_1406861.html

多地发布疫情防控公告

# 疫情防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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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2022年度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11日、12日举行,按要求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

详情如下

2022年度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11日、12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等相关行业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2〕39号)要求,现就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考生考试前1.5小时到达考点,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除外),保持一米间隔距离排队有序入场,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等配合查验。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开考场、严禁在考点附近聚集。

二、考生应在考前14天(5月28日)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见附件),此卡考生留存,以备抽查。

三、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状态,参加考试时健康码、行程卡须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同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四、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五、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六、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考试。省内封控区内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

七、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到达考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做好个人防护,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西安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我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如有调整,以我中心的最新通知为准。

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

http://jszf.shaanxi.gov.cn/zixun/2022/5/4989.shtml?t=2006

福建省 为保障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点(校园)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实施,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应考须知并遵照执行。

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实施的,为保障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点(校园)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实施,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应考须知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防疫准备

1.尽快返回报考所在地。考试当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带*号的考生不能进入考点(校园)参加考试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复杂,风险持续存在,根据考点(校园)疫情防控要求,

。请目前仍在报名地以外地区(省外或本省外市)的考生,于考前14天(5月28日)前返回报考所在地,返程前要提前了解居住地和报考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属地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做好健康监测。确保“福建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且不带*号、体温正常(低于37.3℃)、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考生应于考前14天开始,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做好健康管理,若身体出现异常,须及时就医。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并实名申领“福建健康码”“行程卡”,

3.按时核酸检测。

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按照报考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

4.注意个人防护。预留充足时间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福建健康码”黄码或“行程卡”带*号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返回报名地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应注意个人防护,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避免与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人员接触。建议来自省内外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的考生,要为执行现居住地和考点所在地防疫规定

5.签署安全承诺。

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并签署《福建省2022年度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二、考试入场管理要求

1.留足赴考时间。

建议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2.考试入场要求。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①按防疫要求,考前14天内无境外、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

②提供本人考试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报告(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考试当天本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动态“福建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且不带*号

3.自觉佩戴口罩。

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除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包括考试全程均须佩戴口罩。

4.配合入场验证。

考生到达考点后应提前打开闽政通APP,准备好“行程卡”和“福建健康码”以待核验。进入考点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其他事项

1.遵守防疫规定。

考生应遵守所属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通过官方网站提前了解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安排,保证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责任。

2.异常情况报告。

考试期间,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服从考点安排,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在临时观察区进行专业复核评估,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3.关注防疫政策。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省住建厅网站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专栏及考点所在地住建局、卫健委网站发布的考试防疫政策和要求。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2022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各考区联系表

福建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zjt.fujian.gov.cn/hygl/fjsjszyzgzczx/zgks/ksxx/202205/t20220524_59167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