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停放五年的车,竟然被物业以600元私自卖掉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家住郑州的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父亲平时用来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电动三轮车竟然被物业卖掉了,这让王女士感到又不解又气愤。

2017年的时候,因为政策原因,三轮车不允许上路,没办法就只能停在地下车库,但是因为是自己父亲为了孩子特意买的,他们也一直不舍得处理掉,平时还会给电动车充充电,打打火,就是为了防止电动车长时间不用报废掉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没想到在上个周天一家人去楼下遛弯,突然发现停在地下停车库的电动三轮车不见了,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连地面上也找了个遍,依然不见电动车的身影,电动车莫名失踪,这让一家人可急坏了。

后来打听小区的保安才知道,是物业叫来收废品的将电动三轮车拉走了,这让王女士无法接受,这辆三轮车虽然不能上路了,但是却是自己父亲花了两个月的工资特意为孩子买的,这其中的意义不言而喻。

说到这里,王女士不禁潸然泪下。

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私自将电动车卖了,王女士对此非常不能接受,因此找到记者寻求帮助,希望能为自己讨回公道。

于是记者跟随王女士找到了物业,对此物业的解释却是因为这辆车已经在地下车库停了又五六年的时间,以为是僵尸车,为了不侵占公共资源,物业就决定将车处理掉。

对此,王女士表示十分不解,明明车上留有挪车电话,自己当宝贝一样的车怎么就成了僵尸车,怎么就成了废品呢?

王女士也跟收废品的打听到,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被卖了1200块钱,物业收了600块钱。对此,物业却开始支支吾吾的解释,三轮车没卖,已经被拉回来了,也没有收到那600块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当记者询问物业是否有贴禁止停放电动车的相关告示的时候,物业工作人员确实拿出了告示的照片,但是在场的王女士却指明这个告示是2017年的时候,停在地面上物业贴的告示,当时看到告示的第一时间就将车挪走了。

此时的物业工作人员显然有些慌了神,开始解释道小区里换过物业,当年贴告示的跟他们不是一批人。

那么既然跟当初贴告示的人不是一批人,物业又为何要拿出2017年贴的告示,说是现在物业贴的呢?这就非常令人耐人寻味了。

虽然电动车停在这里五六年,确实妨碍了其他业主停车,但是物业处理问题的方式确实欠妥,在记者的努力劝说下,物业诚恳的对王女士做出了道歉,并表示,车已经被拉回来了。

王女士也接受了物业的道歉并同意会协商解决电动车的停放问题。此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那么,对于物业私自卖掉王女士的电动车这件事,你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