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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马晗同志为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余朝明为马晗颁发任命书。马晗同志向宪法作了庄严宣誓。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兵,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各1名领导,县人大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委室领导列席会议。
来源丨鲁甸县融媒体中心 范怀波 本期编辑丨李璇 马文升 编审丨孔祥曙 投稿邮箱:wldtg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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