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阳山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阳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焕明主持会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阳山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邵剑华为阳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决定任命邓伟雄为阳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任命黄文坚为阳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任命黄萍为阳山县人民法院岭背人民法庭庭长;任命高雅静为阳山县人民法院七拱人民法庭副庭长。

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张焕明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还审议决定,接受邵剑华辞去阳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的职务。

【记者】段灿

【通讯员】孟齐飞

【作者】 段灿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