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新城GT-08-05地块

2022年6月28日衢州市高铁新城GT-08-05地块将拍卖出让, 出让地块总用地面积139351平方米,起始价1805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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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地块位于高铁新城常山路以东、柯安一路以南、三清山大道以西、钱江大道以北。

限价规定

出让地块商品住房实行限价销售。普通商品住房备案均价不高于23000元/㎡,备案最高价不高于24500元/㎡。如有叠排,均价系数不超1.35(31050元/㎡);联排,均价系数不超1.65(37950元/㎡)。

普通小型车位不高于15万元/个;超规模小型车位(俗称子母车位)不高于20万元/个;储藏间等附属用房不高于4500元/平方米(套内面积)。

拍卖规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线下摇号”的拍卖出让方式。

在确定出让起始价的同时设定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未达到上限价格(人民币232514万元,楼面价8727元/㎡)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上限价格基础上通过线下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

公开摇号时间为2022年6月29日上午9:30

建设要求

1.衢州市高铁新城GT-08-05地块规划建设商业办公用房、住宅。 出让地块总用地面积139351平方米,其中规划净用地面积137350平方米,城镇道路用地面积2001平方米。 规划净用地包含:

GT-08-05a地块用地面积21805平方米,GT-08-05b地块用地面积17733平方米,GT-08-05c地块用地面积24358平方米,GT-08-05d地块用地面积34490平方米,GT-08-05e地块用地面积38964平方米。

2.出让地块起始价180514万元,其中GT-08-05a地块及分摊城市道路用地地价40722万元,GT-08-05b地块及分摊城市道路用地地价5905万元,GT-08-05c地块及分摊城市道路用地地价17684万元,GT-08-05d地块及分摊城市道路用地地价65141万元,GT-08-05e地块及分摊城市道路用地地价51062万元。土地拍卖溢价部分同比例分摊至各地块。

3.出让地块地下空间要求,地下≥1层,鼓励各地块之间地上或地下空间互连互通。

4.出让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周期。开发总建设周期36个月,即受让人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通过竣工备案。受让人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如分期开发,以首期施工许可证取得时间为准)并开工建设。

5.出让地块内的商业办公用房建设要求。

(1)商业、办公业态不得建设类住宅产品。(2)受让人须自持商业、办公计容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4.3万㎡【整体自持5年,5年后可分割销售,分割要求需符合(衢自然资规[2019]119号文件规定】,其中GT-08-05b地块自持面积不少于2.934万㎡、GT-08-05e地块自持面积不少于1.366万㎡,且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以房屋买卖、股权转让、投资合作、出资新设公司等任何方式转让。(3)地块内商办物业,不对产权分割面积进行限制。

6.出让地块产业导入目标。(1)自全部商业办公用房整体运营之日起(以通过竣工备案之日起算)5年内所属期累计实现营收不少于15亿元、税收入库金额不少于1.2亿元【不包括高铁新城内片区综合开发各项建设(含公基建、房地产)所产生的税收】,第6年至第10年所属期累计实现税收入库金额不少于1.8亿元【不包括高铁新城内片区综合开发各项建设(含公基建、房地产)所产生的税收】;如约定时间内税收目标未完成,则由受让人补足。(2)受让人及受让人引进注册在智慧新城范围内的企业所产生的营收、税收计入考核范围;项目通过竣工备案之前受让人及受让人引进注册在智慧新城范围内的企业所产生的营收、税收计入考核范围。(3)受让人引进注册在智慧新城范围内的企业可享受衢州市及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相关招商引资及产业扶持政策(不包括“一事一议”政策),相关奖补政策由市级相关部门或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兑现至受让人或受让人指定的企业。(4)受让人应积极引导衢州市域内外符合本项目业态定位或有助于项目价值提升的产业机构优先落户至本地块范围内,如引入衢州市政府认可的重大产业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一事一议”给予优惠政策。

7.出让地块内住宅及自持商业办公用房建设要求。(1)住宅建设要求。①四层以上住宅全部设置底层架空(如有底商除外),作为公共空间开放(包括通道、非机动车停车、休闲健身设施等公共用途)使用,外立面首层采用石材。②自持商业办公用房外立面大面采用石材、幕墙或铝板。

8.出让地块青年人才销售优惠政策。为吸引青年人才创业、居住,符合下列条件的青年人才购买本地块住宅给予相应优惠:(1)购房者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或衢州专业型人才证明(由所在企业或单位开具),可享受总房价1%的优惠。(2)购房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提供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享受总房价1.5%的优惠。

9.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及管理。(1)受让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4个月内向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缴纳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可提供中国境内的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以诉讼或仲裁意见为前提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不计息),每逾期一日,受让人按应付未付款项的0.5‰向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支付违约金。(2)受让人须按照本须知第11条第(1)项约定要求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经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会同衢州市住建部门验收,住宅及自持商业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符合本须知第11条第(1)项约定通过竣工备案,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在项目通过竣工备案之日起1个月内退还受让人缴纳的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如受让人提交履约保函的,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解除相应的履约保函,不计息)。

10.出让地块的受让人依法取得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全资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项目公司负责按照本须知进行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按照相关运营要求实施运营管理。该项目公司承继本须知明确的受让人权利和义务,当该项目公司未承担其义务时,应由受让人无条件承担或履行相应的投资义务,受让人与项目公司就本项目投资及运营责任与义务共同连带承担全部责任。

11.出让地块受让人须在GT—08—05c号地块配建地上建筑面积13000㎡的社区服务中心(包含社区配套用房、居家养老、室内健身驿站、南孔书屋文化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共享食堂、再生资源回收、快递驿站等功能,其中24小时对外开放公厕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及地下建筑面积约6000㎡的停车配套空间,配建费总投资估算9120万元(毛坯)。建设周期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项目建成通过竣工备案且不动产权证书完成办理后转移登记给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单位(产权办理及转移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承担)。项目设计方案(限额设计,总投资不超过9120万元)需报衢州市资源规划局智慧新城分局审查(设计方案提报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根据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需报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审核并经图审合格后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参照衢智管〔2021〕65号文件执行,预算价的计算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及现行相应专业定额(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等费率按照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计取;无衢州市或浙江省人、材、机信息价的材料和设备双方参照衢智管〔2021〕66号文件规定的询价方式共同进行市场询价),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下浮10%为配建费(其中市场价不下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参照衢智管〔2021〕67号文件规定的流程执行,由双方共同确认。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的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造价咨询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物业维修基金、供电工程、供水工程按实结算(提供合同及相关支付凭证)。结算金额以双方共同抽取确定的第三方咨询单位(衢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定点概预算结算审核单位库)工程结算审定价为准(审计费由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承担)。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施工至±0.00支付配建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的30%;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至配建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资料送审后支付至配建费的85%;竣工结算经第三方单位审核完毕,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办理相关工程档案移交签署竣工结算证书产权转移登记完成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8.5%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的100%,余款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结算完成且两年缺陷期满(绿化养护期2年),经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100%。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有权到项目现场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单个问题要求受让人进行整改并可对受让人履职不到位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程度每次处以0.5万元-3万元的罚款,在支付相应节点工程款项时予以扣除。

16.出让地块内市政道路(含下穿过水箱涵),占地面积2001㎡,配建费总投资估算1301万元。建设周期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项目建成通过竣工备案后,整体移交给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单位(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承担)。项目设计方案(限额设计,总投资不超过1301万元)需报衢州市资源规划局智慧新城分局审查(设计方案提报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根据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需报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审核并经图审合格后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参照衢智〔2021〕65号文件执行,预算价的计算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及现行相应专业定额(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等费率按照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计取;无衢州市或浙江省人、材、机信息价的材料和设备双方参照衢智管〔2021〕66号文件规定的询价方式共同进行市场询价),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下浮10%为配建费(其中市场价不下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参照衢智管〔2021〕67号文件规定的流程执行,由双方共同确认。工程建设其他费中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造价咨询费按实结算(提供合同及相关支付凭证)。结算金额以双方共同抽取确定的第三方咨询单位(衢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定点概预算结算审核单位库)工程结算审定价为准(审计费由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承担)。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后1个月内支付配建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的30%;下穿过水箱涵主体结构完成支付至配建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资料送审后支付至配建费的85%;竣工结算经第三方单位审核完毕,各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办理相关工程档案移交签署竣工结算证书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8.5%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的100%;完成结算审核且两年缺陷期满,经验收合格后1个月支付至结算价的100%。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有权到项目现场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单个问题要求受让人进行整改并可对受让人履职不到位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程度每次处以0.5万元-3万元的罚款,在支付相应节点工程款项时予以扣除。

17.分期办证。在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前提下,受让人一次性办理项目地块立项备案手续,可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权证书等手续。

18.出让地块受让人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通过竣工备案。受让人未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本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5 ‰的违约金。

19.按照智能化、现代化定位规划设计并实施,体现“未来社区”高品质理念,充分利用底层架空和社区服务中心预留“未来社区”九大场景实施空间。受让人提供整个地块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设计BIM等相关资料给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未来社区”创建由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单位负责申报实施,相关费用由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承担。受让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个月内将社区服务中心完工移交给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进行未来社区建设实施,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实施在移交后6个月内完成且不影响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

21.本项目应建人防面积为地面以上居民住宅总面积的9%加地面其他民用建筑总面积6%进行计算。要求配建2处物资库,抗力等级为甲类6级;1处抢险抢修专业队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抗力等级为甲类5级;不少于4个二等人员掩蔽工程,抗力等级为甲类6级。实际配建面积比应建面积不足部分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并按照浙江省《人民防空固定式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范》(DB33/T 2207-2019)设置人民防空警报专用机房,机房屋顶预留警报安装位置。防空地下室战时人防掩蔽面积不低于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的60%,平时用途为停放机动车的,机动车车位净面积不低于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的25%。

百家坊未来社区三期

2022年6月20日衢州智慧新城GT-13-06地块(百家坊未来社区三期)将拍卖出让,地块总用地面积92723㎡,规划建设商业用房、住宅(安置房)等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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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地块位于智慧新城百家塘片区320国道以北、双叶线以南、百家坊小学以西。

建设要求

1.出让地块总用地面积92723㎡,其中规划净用地面积79706㎡,城镇道路用地面积7518㎡,公园绿地用地面积5499㎡。规划净用地包含:GT-13-06a地块用地面积10763㎡,GT-13-06b地块用地面积68943㎡。

2.出让地块地下空间要求,地下≥1层,鼓励和周边地块地下空间互连互通。

3.出让地块的未来社区充分预留九大场景的实施空间。

4.出让地块内的无偿移交

(1)社区服务配套用房,要求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50㎡,由受让人建设完成后无偿移交给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单位;

(2)GT-13-06a地块东侧绿化带5499㎡、GT-13-06a地块北侧绿化带3368㎡、GT-13-06b地块西侧绿化带10372㎡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工程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单位。建设周期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

(3)地块内市政道路由受让人建设并承担相应费用,道路面积约7518㎡,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单位。

5.出让地块开发总建设周期36个月(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GT-13-06地块受让人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开工建设,33个月内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安置房规定

1.出让地块的住宅建设要求。GT-13-06地块住宅总套数1228套,其中65㎡户型256套、80㎡户型220套、90㎡户型276套、105㎡户型200套、115㎡户型136套、130㎡户型140套,单套户型面积误差范围在±3%内。

2.出让地块的安置房结算价格确定及相关费用

(1)GT-13-06地块建设住宅主要用于征迁安置,住宅价格按照柯城区政府《衢州市柯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柯政办发[2020]13号)文件进行结算,安置房清单(包括坐落,面积等)由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会同征迁实施单位确认。

(2)GT-13-06出让地块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施工图在土地出让后一并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0日内向智慧新城管委会或其指定单位支付施工图设计费用,费用计算方法为项目施工审定预算价×0.97%,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款项的万分之三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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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翁倩倩

审核:童炜来 孙萌 朱定

终审:王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