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沈浩 记者 屠瑜)眼下,伴随着潮汛,是海蟹、鳗鱼等水产品的繁殖季节,也是一年一度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期。近几年,由于习性特殊,鳗鱼苗多为野生繁殖,市场价值较高,而市场上野生蟹苗也是“抢手货”,有些不法分子为非法牟利,不惜铤而走险。近日,金山警方抓获多名趁“疫”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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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工具 警方供图

今年5月上旬,金山公安分局山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龙泉港出海闸口南侧海域有多人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5月19日凌晨,山阳派出所会同经侦支队提前部署蹲守,成功抓获刚结束捕捞作业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并循线追踪,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贾某、李某祥、李某府、薄某、于某5人。

现场民警查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违法所得蟹苗44.15公斤、鳗鱼苗36尾,缴获作案工具帆张网4张。经渔政部门初步估算,涉案价值共计28000余元。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分别交代了今年禁渔期在金山区山阳镇龙泉港出海闸口南侧海域使用禁用渔具多次非法捕捞鳗鱼苗、蟹苗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刘某等人系同乡,均以捕鱼为生,听闻上海金山附近海域鱼苗繁多,便于今年年初从老家赶至金山地区开始从事非法捕捞作业。虽是海洋伏季休渔期,但也正值鱼苗、蟹苗旺发的时候,趁着上海近期疫情形势向好,几人在利益驱使下,决定铤而走险,最终被警方查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等6人均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目前疫情趋稳向好,不少违法犯罪活动也逐渐“复工”,警方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如广大市民群众有相关线索,请及时拨打110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