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孙燕 通讯员 西法

“有财产情况的新线索了。”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接到了一名申请执行人的电话,要求申请法院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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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发生在2012年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当年被执行人张先生接手父亲的公司后,因经营不善连续亏损,他名下的房产被抵押殆尽,并成为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

当时,有一笔50万债务产生在张先生与王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王女士作为担保人签了字,她被判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后强制执行这笔债务时,张先生、王女士已离婚。

法院调查发现,张先生众多官司缠身,早已无财产可执行,王女士虽有稳定工作,但月薪3000元的她还需抚养年仅9岁的孩子。

当时考虑到王女士的实际生活状况,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程序终结是指对在法定执行期限内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无法执行完毕的案件,暂做结案处理,随时可恢复执行。

在之后的十年时间里,法院也多次通过点对点查询等方式调查过张先生、王女士名下的财产,但一直没有收获。

如今收到线索后,执行员联系并传唤了王女士来法院了解情况。

一开始,王女士仅肯透露自己已从公办学校调换至民办小学当老师,同时她大倒苦水说:“这笔借款我一分都没用到,都是前夫的债务。这么多年我一个人拉扯孩子,后面还供小孩读大学,我入不敷出啊,没有偿还能力。”

执行员追问王女士现在的工资情况,她支支吾吾说月工资5000元。执行员结合工作经验分析认为,王女士对真实收入有所隐瞒,因此要求王女士提供收入明细并申报财产,同时决定去学校调查核实王女士的收入。

执行员从学校了解到,王女士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储备干部,收入高于一般的教职员工。且学校出具的王女士年收入明细显示,其有近24万元的年薪,这和王女士申报的财产情况有很大的出入。

“王女士的收入是完全具备还款能力的,但之前一直都无法查询发现她名下的财产,可见她是有意在转移财产躲避执行。”执行员说,王女士眼见真实收入被“曝光”,虽主动联系法院说要还钱,但表示只想承担本金一半并要求免除她的执行责任。

执行员考虑到,如果直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执责任,可能费时费力,也缺少了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我们一定是要采取执行措施的,综合考量后,法院决定用上执行创新手段——向当事人发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执行员说。

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上清楚写着:在执行中未如实申报财产将涉嫌拒执犯罪的理由和相关法律规定,并通知王女士在十日内偿还款项,逾期仍不履行的,法院将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当执行员将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送到王女士手上时,虽王女士拒绝签字,但执行员看出她已动摇。执行员在告知其厉害关系后按拒签送达,该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具备法律效力。

在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上写出的十日之限的最后一天,王女士联系法院表示愿意一次性归还本金。

法院立即组织双方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除支付本金外再支付少量利息,一次性付款到案后,原告对剩余利息款项予以放弃。

同时,王女士向法院出具具结悔过书,对自己之前一直未履行的行为作了检讨。

如今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