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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ICphoto

红星新闻记者 蔡晓仪 潘俊文 实习生 张洁

实习编辑 朱洁英

5月26日,据媒体报道,广东的何同学反映,其去年通过秋招与中国联通河源分公司签订“三方协议”,近日被告知因年龄超24岁,需要解约。

27日上午,联通客服告诉红星新闻,“目前河源联通已经和涉事大学生进行沟通,消除误会。在遵从国家法规和契约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协议。”

此外,“广东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办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目前就业办还未收到该同学就业协议被“毁约”的反馈,“临近毕业季,就业压力较大,近两天学校一直在忙招聘会,焦头烂额,今天刚知道有这回事。”

律师表示,如联通因应届生年龄超24岁解约三方协议一事属实,则属违约行为,应当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学生在该事件中遭受的损害,以及丧失的应届毕业生身份,可以向学校寻求帮助,或者保留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联通称已和大学生沟通,继续履行协议

学校:尚未收到学生反馈

5月26日,据陕西广电报道,广东的何同学反映,其去年通过秋招与中国联通河源分公司签订“三方协议”,近日被告知因年龄超24岁,需要解约。

何同学称,她是1998年2月出生,今年刚满24岁,签三方之前都经过背调审核,现在突然说本科应届生不能超24岁,非常不能理解。据何同学了解,目前分公司有6个人都因年龄被解约,应届生身份没了,工作也找不到了。

↑联通与何同学解约内容

何同学提供的短信显示,中国联通方称,“您与我司签订的三方协议送于省公司审核,审核结果为超龄,违反本科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的文件说明,故我司需要跟您解除三方协议,请您谅解。”

27日上午,红星新闻就此事咨询联通客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河源联通已经和涉事大学生进行沟通,消除误会。在遵从国家法规和契约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协议。”

红星新闻注意到,在曝光的“三方协议”中,甲方用人单位盖章单位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证登记方为“广东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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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与何同学三方协议

27日上午,“广东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办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目前就业办还未收到该同学就业协议被“毁约”的反馈,“临近毕业季,就业压力较大,近两天学校一直在忙招聘会,焦头烂额,今天刚知道有这回事。”

该就业办老师表示,其刚从网络上了解到,该同学已和联通达成了和解协议,但由于该同学未上报给学校,还不了解具体情况。

对于网友关注的三方协议被毁约,应届生身份是否会受影响一事,该就业办老师介绍,“应届生的三方协议是学生、学校和公司共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应,如果是公司单方面撕毁协议,公司应该付相应的责任。了解完同学的具体情况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再作处理。”

律师解读:

撕毁三方协议属违约行为

可向学校寻求帮助或提起诉讼

应届生因年龄超24岁被解约三方协议,公司是否涉嫌侵犯毕业生权益?应届生该如何维权?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与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的,用来说明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协议,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不能认作学生和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的依据。

撕毁三方协议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学生因此遭受损害,以及丧失应届毕业生身份,可以向学校寻求帮助,或者保留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付律师认为,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不被区别对待的权利,但在就业中对于年龄和性别的限制屡见不鲜,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侵犯求职者平等就业权利,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对于企业而言,虽然我国《劳动法》规定企业有用工自主权,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行业性质以及相关岗位的特殊性需求提出一定的年龄限制,但必须是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依法行使。除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在招聘过程中限制年龄的行为都不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待遇以及不被区别对待的相关规定。

有网友指出,类似选调生招聘也有要求24周岁以下,公务员招聘35岁周岁以下,是否有所不同?付律师认为,由于国家招录公务员从事为人民服务工作,需要更多新鲜血液,而青年人的可塑性、积极性和工作精力要求都是比较高的;如果放开35岁以上人员报考限制,还可能造成考务成本和社会成本的不必要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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