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高法院在一项重要的命令中告诉警方,他们既不应该干预,也不应该对自愿从事性工作者采取刑事行动。最高法院表示,卖淫是一种职业,性工作者享有尊严,受到法律平等保护。

由纳格斯瓦拉.拉奥(L Nageswara Rao)法官领导的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法庭发布了六条保护性工作者权利的指令。法院表示:“性工作者有权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刑法必须以年龄和自愿为基础,在所有案件中平等适用。如果性工作者是成年人,并且是自愿参与的,警方必须避免干涉或采取任何刑事行动。毋庸置疑的是,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根据《宪法》第21条,这个国家的每个人都有权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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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院还表示,性工作者不应被逮捕、惩罚、骚扰或在对妓院的突袭中成为受害者,因为自愿从事性工作的并不违法,只有经营妓院才是非法的。

法院认为,性工作者的孩子不应该仅仅因为母亲从事性交易而与她分开。法院指出:“对人类体面和尊严的基本保护延伸到性工作者及其子女。”

此外,如果发现一名未成年人住在妓院或与性工作者在一起,不应推定该儿童被贩卖。

法院还命令警方不得歧视提出投诉的性工作者,特别是在对他们犯下性犯罪的情况下。作为性侵犯受害者的性工作者应获得一切便利,包括立即提供医疗护理和法律保护。

法院表示:“人们注意到,警方对待性工作者的态度往往是残忍和暴力的。这就好像他们是一个权力不被承认的阶层”。

法院表示,媒体应该格外小心“在逮捕、突袭和营救行动中,无论是受害者还是被告,都不得透露性工作者的身份,并且不得发布或播放任何可能导致披露此类身份的照片”。

法官还明确表示,警方不应将使用避孕套解释为性工作者犯罪的证据。法院还建议,被解救并被法院判决的性工作者,应被送入教养院,服刑不少于2 - 3年。

该命令指出:"在这些教养院中,如果地方法官决定性工作者同意,他们可以被释放"。

拉奥法官坚定地认为,有关当局不能强迫性工作者违背自己的意愿留在教养院/收容所。

法院已要求中心在下一次听证会上(7 月 27 日)对这些建议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