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新闻保定讯 近日,唐县率先在全省出台《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置办法(试行)》。

据悉,该办法所指森林草原早期火情,是指早期发现、规模较小、尚未失去控制、尚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根据预判不需启动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火警火情。

该办法包括总则、相关责任和处置力量、处置程序、保障措施、附则等共计五章二十二条,主要明确了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置的概念,进一步厘清了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规范了火情早期处置程序,并对部门之间衔接配合做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该办法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结合《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河北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定,主要适用于县级林业(应急)主管部门、各级森林草原经营管理单位(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火情早期处置工作。

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灾害损失,实现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目标。(于玉芬 王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