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打官司,大家第一印象可能是当事双方在法庭对簿公堂的场景。最近,沐川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的时候,却将法庭搬到了居民小区,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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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位于沐川县的一个居民小区,前不久,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因交纳物业费的问题发生了纠纷,物业公司将小区业主告上了法庭。

在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等40多人的见证下,庭审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双方当事人围绕物业企业是否履行服务义务、业主是否应当交纳物业服务费等话题展开激烈辩论。由于双方存在较大分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经合议庭评议后,审判员进行了当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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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人员:7月起,5日内支付原告盛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2889元,本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四川盛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据了解,将法庭搬进居民小区,是沐川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 走进庭审”系列活动之一。这样的庭审方式,不仅提升了司法的公开度、透明度,也让市民“零距离”感受司法工作,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 周女士:经过这次庭审,我们也会检讨自己的工作。以后把我们的管理工作做到更完善,服务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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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沐川县城区共有40个住宅小区,13家物业服务公司。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纠纷增多,为了延伸审判职能,深入矛盾纠纷最前沿开展司法工作,沐川县人民法院发起了“巡回审判”进小区活动。

沐川县人民法院沐溪法庭庭长 黄梦蛟:我们是希望向社会公众阐明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可以通过何种途径有效解决问题,大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回应群众关心的诉求,同时也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司法工作深入矛盾纠纷最前沿,不仅可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也增强了全民法治观念,这样的创新工作方式值得推广,对此,您怎么看?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内容来源:新闻天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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