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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在烟台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的指导下,一业主正组织工人对自家楼顶违规加盖的阳光房进行拆除。

据悉,该违建位于该小区高层住宅楼顶,原为房屋自带的露台,业主出于扩大使用面积和防风防雨的目的在露台上加建了一层阳光房,面积约25平方米。该违建于2021年年底立案查处后,烟台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建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起初业主犹豫再三并不情愿拆除,拿出自家的房产证给执法人员看:“我这是在自家露台上搭建,怎么会违法?而且我们在露台搭建阳光房也是无奈之举,楼顶防水做不好,下雨下雪天家里如同水帘洞,我们只能在上面建个阳光房遮挡一下。”

执法人员多次与业主沟通,反复耐心的向业主解释房产证上房产面积不包含露台面积,露台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均属于违法行为。最终,业主愿意通过自拆完成整改。

执法人员介绍,在日常巡查摸排中,不少楼顶违建业主都会每每遇到这种情况执法人员都会耐心向业主解释,搭建也许能起到防水效果,但终究是违法行为。如果住顶楼的住户都在露台上搭建违法建筑,一来影响小区整体环境;二来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因此,违法搭建必须依法拆除。

目前全市的违建治理工作正在最后的攻坚期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发力,抓紧做好存量违建的清除工作,抓牢新增违建的防控工作,坚决做到对违建的“零容忍”,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秀萍 通讯员 郭健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