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公安局

关于征集黄河流域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着力打造安澜黄河,努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邹平市公安局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黄河生态保护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广泛征集黄河流域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线索,有关征集线索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向黄河河道重点部位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偷排废水、非法拆解废铅蓄电池、废铁制油桶以及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等违法犯罪线索。

2.排污单位篡改、伪造检测数据或者干扰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等违法犯罪线索;企业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犯罪线索。

3.盗采河砂等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

4.非法挖砂取土、进行商业开发等改变土地原有用途,致使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丧失原有功能的违法犯罪线索。

5.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禁用工具、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6.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的违法犯罪线索。

7.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地线索提供人可通过来电、信件、上门报案等方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线索提供者的合法权益。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办法给予奖励。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线索举报方式

24小时报警电话:110

线索举报电话:0543-2188333(工作时间)

举报信电子邮箱:zpsyhzdd@163.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邹平市鹤伴二路689号邹平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收,邮编256200

邹平市公安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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