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学校捐款可以奖励加分”“送礼问候拉近校方关系”……被告人周某通过伪造微信聊天记录、教育部招生审批表等文件,制造学生被浙江大学录取的假象,骗取该学生家长130余万元。近日,瑞安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件,周某获刑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2019年12月,林某听朋友介绍周某有门路可以弄到一个保送浙大的名额,便加到周某的微信。周某告诉林某自己有熟人在浙大,需要一笔8万元的联络费。收到钱之后,周某联系了杭州的熟人,被熟人拒绝后便自己将钱挥霍。尝到了“甜头”且见林某深信不疑,周某陆续告诉林某“给领导送礼需要10万元”“以学生名义向校方捐款150万元可以额外加分”。为消除林某怀疑,周某又创建了一个微信账号,将昵称改为“浙大哥”,将头像换成浙大标志,自导自演,每隔一段时间将聊天截图发给林某。行骗期间,在林某表示拿不出那么多钱时,周某假意帮其筹款,时以“个别领导不收礼”等理由将部分钱款退还给林某。此外,周某还在网上找人伪造了浙大奖励审批表、招生资格审批表、教育部批复等文件,让林某误以为“上浙大”这个事情,已经办得差不多了。

2021年9月28日,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据统计,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间,周某骗取林某钱款共计1343505元。

法院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综合周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瑞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并责令被告人周某全额退赔被害人林某1343505元。

法官提醒

高考临近,升学类的电信网络诈骗逐渐高发,广大家长不要随意听信“保送名校”“高考加分”等噱头,当遇到此类电话、信息时,可第一时间与班主任核实情况;当遇到声称可以跑关系、有内部渠道等诈骗信息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取消违停预警!直接抄牌处罚!温州多地发布通知

出品 | 温州商报全媒体

记者 | 黄伟 通讯员 陈依涵

编辑 | 灵芝 审读 |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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