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今秋新生入学

马銮湾实验小学投用

那么,海沧的学校今秋招生是怎么划片的?

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现场补报名地点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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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招生对象

海沧区户籍或居住在海沧区的非海沧区户籍、符合招生报名条件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违规招收未及龄和超龄儿童入学。

海沧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

片区划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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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片区

招生范围

备注

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

嵩屿校区

1.贞庵村、后井村;2.未来海岸浪琴湾、蓝月湾、碧海湾、鹭景湾、云樽、海岸明珠、汇景雅苑、汇景佳园、蓝屿、宏大花园、海湾锦园、星园美地、凌波、三源弘、金桥苑、金城湾、水云湾、金华楼、金屿楼、京口岩小区。

若生源溢出则依据适龄儿童落户日期先在本校各校区间调剂,再统筹至其它片区学校

体育中心校区

未来橙堡、蓝水郡、华侨金海岸、领海、水岸名筑、天峰、尊海、天源。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

兴港校区

1.渐美村、温厝社区、钟山社区、古楼农场、海沧农场;2.天御、天成、兴港花园、天湖、华澳、锦辉、广场湖畔。

若生源溢出则依据适龄儿童落户日期先在本校各校区间调剂,再统筹至其它片区学校

钟山校区

1.西雅图;2.钟山社区、华澳、锦辉、广场湖畔。

延奎实验小学

新华园、信海花园、华兴楼、隆晖花园、新旺府、文圃花园、银都花园、鑫荣苑、天籁花园、湖景华庭、星河花园、都市恬园、文轩花园、东方名园、银河花园、亚太广场、永信花园、沧龙花园、瑞兴楼、亚桥花园、电厂宿舍、汇利花园、沧一小区、沧二小区、娱乐城、裕佳苑、福裕花园、信实花园、腾龙商厦、邮电宿舍、天华花园、富佳苑、信宇花园、水务小区、铭仕花园、天乙广场、大金门、鑫茂花园、金茂花园、海银大厦、海青花园、大永固花园、长欣花园、海福广场、富祥苑、吉祥花园、鑫德楼、信发楼、荣发楼、鑫银公寓、电厂宿舍、鑫茂综合楼、沧一商厦、建行宿舍。

天心岛小学

1.东屿社区;

2.绿苑、绿苑商城、绿苑海景国际、天心岛、旭日海湾、海岸一号、新宝成、金海华景、海景奥斯卡、鼓浪花园、加州海岸、一号公馆。

育才小学

1.石塘村水头社、水头新村、排头新村、东坑社;

2.石塘村、刘山村、埭头新村;

3.金龙商城、兴海苑、祥庆花园、王子广场。

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

1.石塘村水头社、水头新村、排头新村、东坑社;

2.金海苑、海上明珠、滨海阳光、绿苑新城、滨海上城、蓝湾半岛、彼岸、维多利亚、东坑安居房。

鳌冠学校

1.鳌冠社区;2.东方高尔夫。

青礁小学

青礁村。

锦里小学

锦里村。

海沧中心小学

1.囷瑶村北市社、山仰社、大埭社;

2.海沧社区。

华中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小学

1.囷瑶村北市社、山仰社、大埭社;

2.囷瑶村;3.临港新城、海投自贸城、招商1872。

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

1.霞阳社区;2.万科城、禹州高尔夫、融侨观邸、海尔华玺。

霞阳小学

1.霞阳社区;2.兴旺广场、金茗花园。

海沧区第二实验小学

1.祥露社区;2.正顺花园;3.青春海岸、厦门院子、海新阳光公寓、白鹭湾。

新江中心小学

1.新垵村;2.名仕阁。

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庚西分校

1.新垵村;

2.海投第一湾、马銮湾1号、中央公园。

芸景实验小学

1.鼎美村、后柯村;2.春江彼岸。

芸美小学

1.鼎美村、后柯村;2.第一农场;3.芸美村、东瑶村西园社、东瑶村水头社;4.佳隆花园。

东埔小学

1.第一农场;2.东埔社区。

洪塘学校

1.洪塘村;2.天竺花园、佳鑫花园、佳宏花园、过云溪。

贞岱小学

贞岱村。

凤山小学

凤山社区。

东瑶学校

东瑶村(东瑶村西园社、东瑶村水头社除外)。

东师理想厦门海沧东孚实验小学

莲花社区、寨后社区、山边社区、过坂社区、东坂花园。

延奎实验小学孚中央分校

新阳保障性住房、尚书房。

马銮湾实验小学

马銮湾地铁保障性住房。

厦门市海沧区马銮湾实验小学为2022年秋季新开办小学

报名时间

(一)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含“两一致”、拆迁户、集体户(含寄户、挂户,下同)],符合政策规定的香港、澳门、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网络报名时间为6月9日-6月16日,户籍适龄儿童现场补报名时间为7月10日、7月11日(已在网络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到现场补报名)。网络报名方式:“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网址:

6月17日-7月11日期间户籍新迁入海沧区的适龄儿童可于7月10日-7月11日至现场报名点进行补报名。

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具体注册时间由录取学校通知,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三方面的材料:

01

《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原件(由各街道授权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发放)。

02

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即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海沧区居民户口簿。

03

预防接种证明原件(注册前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预防接种证明,如有漏接种的应及时补接种)。

(二)符合积分入学报名条件的非海沧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8日-4月27日

网络报名方式:“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ixm.xm.gov.cn)或微信公众号“i厦门”。

海沧区户籍片区

招生对象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招生片区由海沧区教育局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1日。超过截止日期,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供家庭户口本、产权证明至海沧区教育局登记,届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热点学校”(即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厦门市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厦门市海沧区第二实验小学)片区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父亲或母亲在海沧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具有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入住,上一年或当年交房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下同)。

说明: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或产权具有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显名登记的并与其祖父或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以上的,均视同符合拥有50%以上的要求,下同。

(2)适龄儿童的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实际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3)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上述(1)-(3)条款,还应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指的是实际居住和适龄儿童户口迁入片区时间均应满一年以上。对于2022年9月(含9月)之后交易的房产,“六年一学位”政策也适用于拆迁户及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热点学校”,当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数超出学位数时,按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日期排序录取。非“热点学校”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数超出学位数时,录取办法参照“热点学校”。

2022年起,为了进一步做好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热点学校”招生工作,在保持原有招生格局稳定的前提下,将试点开展“多校划片”,针对发布“招生预警”的学校(校区),优化统筹方式,海沧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在可挖潜扩容的学校(校区)安排学位,供家长填报志愿,采取“落户日期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4.因政府拆迁需要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审核确认后,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拆迁户须于6月21日-6月23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海发社区7楼)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具体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5.各公办学校所在地的街道或街道授权的单位应于报名前一周向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家庭发放《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监护人应于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报名或现场补报名。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海沧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由海沧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海沧区教育局,由海沧区教育局及所在街道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海沧区集体户户籍

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学校优先接收片区内的“两一致”适龄儿童。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按其落户片区的日期排序,并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

(一)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1日。超过截止日期,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供家庭户口本至海沧区教育局登记,届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现场补报名地点

1.生活片区:厦门市海沧区育才小学;

2.临港片区:厦门市海沧区海沧中心小学;

3.新阳片区:厦门市海沧区霞阳小学;

4.东孚片区:东师理想厦门海沧东孚实验小学。

(说明:以上学校仅为补报名地点,非录取学校。已在网络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到现场补报名。)

(三)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

1.将全区分成四个志愿片区,即生活片区、临港片区、新阳片区、东孚片区,依据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的落户地址确定志愿片区。2023年秋季入学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不设志愿片区,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落入海沧区的时间排序,采取“落户日期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全区统筹录取。

2.按照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户口落入志愿片区日期排序,出现相同并列时,依据父母落户海沧区日期排序(父母双方合并计算),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3.在录取完“两一致”适龄儿童后,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在本片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填报志愿(若本片区剩余学位不足,将统筹至其他片区),采取“落户日期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但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亲已在海沧区购买产权超过50%以上的新建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因尚未交房导致无法实现“房户一致”的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网络报名后无须参与志愿填报,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志愿填报办法将于志愿填报前公布。

台湾、香港、澳门、华侨

及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一)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适龄儿童,因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母)在海沧生活,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于2022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厦门市台联”微信公众号“就学备案”入口申报相关信息,经市台港澳办审核后,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分为以下四类:

0

1

其父(母)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海沧区教育局根据其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0

2

其父(母)为厦门市非海沧区户籍的,应回父(母)户籍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入学。

0

3

其父(母)为海沧区户籍的,录取条件和办法参照其父(母)户籍所在片区学校的招生办法。

0

4

其父(母)既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厦门市户籍的,申请就读海沧区公办学校,应满足父(母)近一年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的条件,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澳门、华侨及外籍人员子女办理入学须于6月21日-6月23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具体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享受政策性照顾的

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

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一)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精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于2022年6月1日至6月21日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人才子女就学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志愿并提供相关材料后,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人才子女须于6月21日-6月23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具体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二)按照《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公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此类对象须于6月21日-6月23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具体申请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非海沧区户籍的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非海沧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参加积分入学。积分入学办法参照《海沧区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厦海教〔2022〕41号)文件执行。

招生对象

(一)二至六年级转学登记办法

符合参加海沧区转学基本条件的户籍转学对象,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i厦门”报名,并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转学预约登记时间为6月27日-7月6日和8月1日-8月4日,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组织补报名。集体户转学对象志愿填报办法将于志愿填报前公布。

(二)二至六年级转学录取办法

1

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2022年9月(含9月)之后购房落户入学(转学)对象,同城区公办学校(见附件10)之间不互相转学。

2

“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当“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报名数超出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在海沧区民办学校就读及原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对象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不再进行统筹安排。

3

海沧区集体户转学对象录取办法:按照转学对象落户日期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录取办法参照本文第五大点“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转学。

(三)“热点学校”(即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厦门市海沧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厦门市海沧区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入学及二至六年级转学须严格遵守“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四)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若因新建学校片区划分而出现原有片区变化的,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安排入学,新校和原学校(或原旧址学校)的学生不得互转。

附件2至附件10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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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港澳侨外及享受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现场报名缴交材料一览表

3.香港和澳门学生入学申请表。

4.华侨和外籍学生入学申请表。

5.海沧区符合政策的军人、公安、消防救援子女入学申请表。

6.海沧区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7.海沧区户籍拆迁户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8.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免(缓)学申请表。

9.2022年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0.海沧区各城区2022年秋季对应小学招生地址及招生咨询电话。

海沧区融媒体中心

资料: 海沧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