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5月25日,广州一名男子突然冲向停在路边的一辆警车,并爬上车顶踩踏。26日,广州花都区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后这名男子便被民警送去了医院,其踩踏警车的原因还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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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踩踏警车(网络视频截图)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穿着黑色短裤、光着脚的男子,与另外几名男子推搡几下后,突然跑向一辆刚刚停在马路上的警车,并爬上了车顶。该男子在警车车顶和引擎盖上踩了三下后,便跳下警车躺在了地上。民警下车查看时,这名男子还疑似要与民警“动手”。

极目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5月25日,此事发生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26日,花都区公安局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当日确实发生了此事,视频中的警车是一辆路过的公务车,车内工作人员将这名男子控制后,便将其送去了医院。该男子踩踏警车的原因还在调查,后续他们也会与男子家属协调车辆赔偿问题。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警车是民警用来执行公务的交通工具,该男子在公共场合踩踏警车,既是一种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也是对法律的无视和挑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该警车正在执行公务,该男子的行为还涉嫌阻碍执行公务,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