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财政部、民航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通知提出,原则上当每周内日均国内客运航班量低于或等于4500班(保持安全运行最低飞行航班数)时,启动财政补贴。对国内客运航班实际收入扣减变动成本后的亏损额给予补贴。设定最高亏损额补贴标准上限为每小时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