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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监督,一处闲置了20多年的国有土地终于“物尽其用”,被政府规划为幼儿园用地。近日,海口市椰合幼儿园正式建成。

2021年4月,琼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在走访时发现,在区中心靠近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处有一空旷的练车场。一位正在附近散步的退休老人告诉检察官:“听说这块地是在20多年前被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买下建住宅小区的,不知为何一直没开发,土地一直被闲置。后来就开办了练车场。”

顺着这一线索,检察官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琼山分局进行调查。原来,早在1993年5月,原琼山县国土局与海南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都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将琼山加油站西南侧面积为4000余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华都公司,用于建设住宅小区,动工开发日期为1993年6月。合同附件约定,延期竣工超过60日的,县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地上建筑物无偿归国家所有。但是,华都公司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开发建设。最后,一家驾校盯上了这宗土地,在未规划报建的情况下,违规占地开办了驾校练车场。

2019年11月,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为椰合幼儿园项目选址时,发现了这宗土地,并依法启动调查工作。2020年4月,海口市政府认定这宗土地闲置多年为企业的原因。

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目前,这宗土地仍在华都公司的名下,但该公司已于2016年6月29日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公司人员均无法取得联系。

根据《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相关规定,市、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该院认为,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有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法定职责,但其虽于2019年就发现了涉案土地的闲置情况,却未能及时采取措施收回土地使用权,致使建设用地资源一直处于被浪费状态,国家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2021年12月4日,该院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清除违占的练车场,对涉案土地的闲置情况依法作出处置,消除土地闲置情形,使国土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今年1月12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称,已提请海口市政府尽快召开联席会,研究确定涉案土地的处置意见。海口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讨论后,同意无偿收地。

“我局先是清除了练车场,接着依法履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介绍,“我局还在报纸上公告了《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公告期满后,按法律程序注销相关土地使用权证。”

在政府的主导下,今年4月,海口市椰合幼儿园在此建成。“在当前海南自贸港建设的背景下,建设用地资源显得更加宝贵。我们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及时调查和处置闲置土地,为自贸港建设增添一处规划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琼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日科表示。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李轩甫 刘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