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惨了!”5月23日下午6时许,江苏无锡,一市场内发生了惊人的一幕。根据现场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低头使用手机时,发现前面有一辆车辆向其驶来。该男子发现后嘴里念念叨叨,并用手指着前方正在驶来的黑色小轿车。男子见车并未停止上前,吓得急忙往后退,但不幸的是,男子最终被车子撞倒后,车子从其身上碾压而过。

车子行驶几米远后,只见车子的尾部的刹车灯,突然亮起并停止继续行驶。两分钟后,接到报警,闻讯赶到现场的民警,将男子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目前,男子已被送进ICU抢救,涉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星视频、极目新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有网友看完视频后,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品牌汽车的自动刹车功能,是不是失灵了?然而笔者认为,从新闻报道及现场监控视频来看,车子从男子身上碾压行驶几米后,刹车灯亮起,以及司机已被警方控制来分析,本案大概率是人为造成的。当然,这需要以公安机关调查后具体通报的案情为准。

如果确实是属于人为故意的话,那么由于行为人在客观行为上是对男子死亡结果发生,是持追求和放任态度的,即司机明知道其开车撞向男子,可能会导致其死亡的,但司机却放任这一结果发生的,故司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犯本罪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便系情节较轻的,也处3-10年。注意,被害人是否死亡,并不影响定罪,但可作为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即便司机是过失的,也涉嫌犯罪。意思就是说,司机只是因过失而造成的,那么从男子已被送进ICU的后果来看,司机仍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当然如果最终造成男子死亡的,那么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由于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的恶意区别甚大,因此对于过失犯罪的处罚,是相对较轻的。

那么大家认为,司机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呢?欢迎大家讨论!

关注@以身说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