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刘某,女,一位不务正业的年轻人,好吃懒做,不愿吃苦,不愿去企业亦或厂里找一份力所能及的正当职业。前几年,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就想着以年轻为资本,干上了大家看不起、丢脸面的那种失足勾当,也知道这种事违法,但总是带着侥幸心理偷偷摸摸地干着。

现在,这行当也已经与时俱进,开始用微信等方式联系一些熟客及寻找客源。

这天清晨4点左右,有个姓李的男人用微信联系上我,要我陪他一天,他说一天5000元,我没有同意,我说得10000元一天。李某同意了,并告诉了我他的租住地详细地址。

上午8点,我找到了李某的租住地,李某将我接进了屋里。上午10点左右,我要求李某付款10000元,李某不同意,只愿意付2000元。我问为啥?李某说没到一天时间,付2000元就算客气的了。我很恼火,李某这不是明显想赖账吗,真的,我还从未遇上过这种男人,说话不当话,还强词夺理。我发狠地问李某,这10000元你付不付?我是要定了。李某也是个不上道道儿的厉害角色,声称只付2000元,要就要,不要拉倒。

情急之下,真是急火攻心,我二话没说,拿起手机就将电话打到了余杭某派出所,声称某街道某号这里有卖淫嫖娼的事情。

不一会儿,警车来了,我立即扑向警车说是我报的警,民警问为什么报警?我楞了。这时,站在街道边上的李某突然开口了,说我们两人做了不耻的交易,没有付钱,所为她报了警。

接下来的事,我万万没有想到,我与李某被带到了派出所接受调查,按法律规定我与李某两人均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静静的空间:这是件真实的案例,失足女刘某为嫖资纠纷报警,结果两个人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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