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督促重点运输企业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5月24日,灵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县应急局、交通局对鑫兴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约谈。

会上,苏传斌副大队长通报了鑫兴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存在过期未报废、逾期未年检等情况,要求企业加强对名下车辆的日常管理,立即排查安全隐患,清理未年检车辆、未报废车辆及违法未处理车辆。

苏传斌副大队长强调:一是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职责,把安全放在首位;二是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验、维护和保养,拒绝带病车上路,确保安全运输;三是筑牢交通安全“红线”,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通过上安全课、发放宣传资料、约谈违法车辆驾驶员、邀请交警部门上门上课等方式,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升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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