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内房贷利率一路走低,一方面是五年期的LPR下调,从4.60%下调15bp,降到了4.45%;另一方面是央行发文下调首套房贷款的LPR20bp。双重政策利好之下,近期买房的人无疑可以享受到一个极优的利率;但这对于一些曾经在高点购买首套房的人而言,无疑是一个扎心的消息, 因此在接到可以“转贷”降低利率的说辞时,难免心动,那么“转贷”降利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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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自2020年8月银行贷款利率采用LPR计价后,对于原以基准利率上浮比例计价的房贷利率,如果客户没有特别申请,均直接转为以LPR计价,比如原来签订合同的贷款利率为基本利率上浮10%,即4. 9%*1.1=5. 39%,在2020年8月后银行的系统会默认更改为: LPR+74BP,当时的LPR值为4. 65%, 74BP-0. 74%,因此变换实际利率依然为5. 39%没有变化。

在采用LPR计价之后,后续的贷款利率就随着LPR的变动而变动,比如此次LPR降为4.45%,那么你相应的贷款利率就变为5.19%(4.45%+0.74%)。所人以LPR计价的贷款方式,根本无需因为LPR的变动而进行所谓的“转贷”,因为本身系统就会降低利率。

当然2021年在转为LPR计价时,银行还给用户一个选择即固定利率, 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直接固话5. 39%的利率进行计息,后续不管LPR是升还是降,你的贷款利率及利息永远固定。这本身就是对未来30年利率走势的一个博弈,在你选定之后就不允许再变更,那此时是否可以“转贷”变为LPR加点计价方式? 其实对于固定利率的,即使可以也不建议变动,因为这本身就是博弈,因这一年下降,你就要更改,那后续上升呢?可没有机会再变为固定利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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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于那些LPR+较高BP值的呢?目前首套房允许下调20个BP,即LPR-20BP,相比于那些+70BP、80BP 等等的,确实有着天大的区别,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所谓的“转贷”降利率吗?答案是否定的。首先银行是不可能直接与你更改合同,调低利率的,这无疑给银行增加利息上的损失。那么结清后“转贷”会不会获得LPR-20BP的低息了呢?只能说,难!

一是这套房子结清贷款后,房子已经属于你名下,不存在买卖行为何须贷款?此时以该房子再贷款也不可能是住房按揭贷款了,只能是消费贷、经营贷这些短期贷款产品,不仅利率高而且期限短;二是即使你的有关系有能力,再来一次按揭贷款,但目前不少地区是认贷不认房的,在你有一笔贷款(含已结清的情况下),再来一笔贷款属于二套房,二套房的利率本就远远高于套房的利率,得不偿失。

唯一具备可操作性的就是这笔贷款结清之后 ,你将房子卖给你亲属(非配偶, 且这个亲属名下无任何房产,属于第一套房),那么他可以享受到首套房的利率优惠,但这个操作有三个问题:一是先结清的资金来源?毕竟房贷都是几十上百万的资金;二是房子过户没在你名下,你放心不?三是二手房交易是有税费的,特别是未满五年的房子,这笔税费损失是否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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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所谓的“转贷享受低利率”的电话,在我看来更多的可能是一种新的诈骗, 即使不是诈骗,这个操作也是得不偿失,与其如此,还不如好好保持现状,所以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转贷降利率”的套路,这类电话也决不可能是银行打的,毕竟没有哪个银行如此之傻来损失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