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南浔的庄廷鑨通过组织一伙人,书籍能就很快完成了,给书起的名字叫做明史,这个书前面写有序,书中呢尊奉明朝的年号,对于清朝所建立的朝代并不承认,在明朝的崇祯皇帝倒台以后,其实还有一些南明的小朝廷,他们都是散落一方。

在书中称呼努尔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这个对于清朝来说都是特别嫉恨的,用南明的年号隆武、永历,而不用清朝年号,当时一些南明小朝廷高举反清复明的大旗,他们对于新的朝代是不想承认的,可能在他们眼里,除非把哪些反叛者全部剿灭了,才会承认,书成不久,顺治十二年(1655)庄廷鑨病死,过了5年,1660年,他的父亲庄允诚,把书刊印了,起的名字叫《明书辑略》,那么刊印好了,就要分发下去,让人们阅读和了解,慢慢的波及开了以后,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们知道历史往往由后人撰写,或者说是由胜利者撰写,但是这个书中,对于明朝是尊称,而对于刚刚建立的清朝用词不是很好,那么肯定会招致祸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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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661年,有一个县令不知道是敲诈未遂,还是想向朝廷邀功,他就打报告给湖州巡抚,由于巡抚呢,接受了庄允诚给的贿赂是拒不受理,这个可让那个县令生气了,一看要被小人告发的迹象,那么他就改了一些其中描述不好的字,那个县令花钱买到了初始版本,现在是证据在手,然后就继续告发,弄得是周围百姓都知道了,事情是闹得越来越大,本来就在湖州这个地方闹闹也就罢了,结果这事情让远在千里之外北京城的鳌拜知道了,那么鳌拜知道了,他就发话,给我查个水落石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继续查一下,包括编书的人个个都应该是诚惶诚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