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小事5月25日消息,近日,温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通过缜密侦查、多方取证,成功侦破一起通过网络贩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4月下旬,该局禁毒大队民警结合“大走访、大排查”行动,在对辖区吸毒人员逐一见面时,发现吸毒人员倪某家中存放一盒国家二类管控精神麻醉药品。倪某称购买不到毒品,便用该精神麻醉药品作为毒品替代品服用。对此,温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专案组民警一边对线索进行深度研判,发现贩毒嫌疑人和吸毒人员,一边对寄递物流行业展开调查。同时,与毒品鉴定部门紧密结合,对寄递的药品进行鉴定,为侦查破案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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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关警种的大力配合下,民警发现贩卖人员为陕西延安籍吸毒人员冯某。为确保犯罪嫌疑人及时抓获,禁毒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赶赴延安宜川县展开抓捕。经过连续5日蹲守,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抓获,同时缴获管控精神麻醉药品5盒。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冯某对其通过贩卖国家二类管控药品获取利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示

关于非法贩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行为的定性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原则”里写道: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其中第七条“非法贩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行为的定性问题”里写道:行为人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