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为贯彻央行、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各银行印发了《关于调整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贷款利率标准的通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5月24日,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各银行印发了《关于调整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贷款利率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具体标准如下:

1.首套房:1-5年期以内:LPR(3.7)+75BP=4.45

5年期以上:LPR(4.45)+75BP=5.2

2.二套房:1-5年期以内:LPR(3.7)+95BP=4.65

5年期以上:LPR(4.45)+95BP=5.4

同时,《通知》要求,各银行在通知发布之日起,对未发放的组合贷款,按照新的利率标准执行。在中心未发布新的利率标准前,各银行不得对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利率自行调整。

此外,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在近日对贷款和提取政策也进行了部分调整。

提取政策方面,职工及配偶有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月对冲”之后仍有住房公积金剩余的,可以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的商贷月供本息为由提取剩余住房公积金。

贷款政策方面,借款人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个月(含)以上的,在履行贷款合同期间,可以申请办理变更还款方式业务一次。其中,需变更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方式的,须向贷款所在的商业银行申请。

克而瑞点评:

2021 年第 3 季度至今,由于宏观经济持续面临下行压力,并传导至房地产市场,结合 2018 年以来整体趋紧、趋严的调控政策,湖南各市州商品房成交规模均出现不同程度的缩减,而这也使得当前置业群体普遍持观望心态。

而近期有关省直公积金政策的一系列调整,一方面切实降低了商业贷款部分的利息,并对公积金提取、转换还款方式等也有明显放宽,对全省刚需职工的合理置业需求形成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也与近期的一系列宽松化调控的整体基调相契合,对市场释放出积极信号。

来源:克而瑞湖南区域

版权申明:本文版权归克而瑞湖南机构所有,未经许可与授权,严禁转载。

如需转载和合作,请致电19892894436(微信同号)。

免责声明:本文中的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所述城市的出价或评估,我司对使用本文中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概不负责。

中央政策

回复102

四限政策

回复103

教育政策

回复104

地级市政策

回复105

商办政策

集中供应

集中成交

城市规划

投资计划

及时市场信息

回复401

开盘预告

回复402

一周预证

回复403

房价地图

企业解读

回复501

年终点评

报告查询

回复601

长沙周报

回复602

长沙月报

回复603

湖南月报

回复604

湖南年报

榜单排名

回复701

湖南榜

回复702

长沙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