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合约相当于一份可以由计算机网络直接执行的合约,只要满足预设条件,合约就会被触发,合约双方之间不需要建立信任关系,这也是智能合约优于传统合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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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假设甲乙两家公司签订了一份智能合约,并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强制执行。

在这份合约当中,甲约定用100万购买乙的NFT,但是甲付款后,乙拒绝按时向甲支付NFT,于是甲就申请第三方机构的介入,但是乙攻击了第三方的电脑系统,将交易记录篡改为已支付NFT,这样,甲就无端损失了100万,这里的智能合约也无法解决所谓的信用问题,因为合约其中一方依然成功毁约了。

假设第三方的电脑系统十分强大,无法偷偷篡改信息,乙方还可以通过贿赂来让第三方自动更改数据,也就是说,即使有第三方的介入或强大的系统限制,都无法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

如果第三方的信誉十分良好,不接受贿赂,系统也强大到无法入侵,那么确实可以通过传统技术+机构信用担保来实现完全公正的智能合约,但问题来了,能做到绝对不篡改数据的机构有多少家?

然而,将智能合约应用在区块链上就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区块链上的数据是不可篡改的,而且每一个数据都可追溯,因此在上面的例子中,只要甲履行了合约,乙的账户就会自动转账给甲,不存在违约的可能。

如果说在大部分的事情上,人的信用是可信的,那么在区块链系统上,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直接跳过信用这一环,有人这样形容智能合约:Code is the law.(代码即规则。)

所以,区块链技术不是实现智能合约唯一的选择,而是更为合适的选择。当然,区块链技术并不是毫无缺点,去中心化不是去除了“人”的因素,而是每个“人”之间都相互制衡,大大削弱了个人对整个系统的影响力,所以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是建立在牺牲速度之上的,虽然高度安全,但每项数据的验证需要较长的时间,无法承载过大的交易量,但区块链系统依然为我们提供了解决旧制固有问题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