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小鸿在衡水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就衡水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说,2021年3月1日,《衡水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衡水市物业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贯彻落实一年来,《条例》的知晓度不断提高,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质量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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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通过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等行动,持续加强行业监管,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成效。开展了物业服务企业行政检查行动。一年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多部门联合、突击检查等方式共检查全市物业服务企业105家,发现存在各类问题的企业38家,并督促全部整改完成。同时,重点监管存在隐性失信风险的物业服务企业,促使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开展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不断提高群众对物业服务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市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595个住宅项目均已完成项目收费的公示。同时,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结合衡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通过开展住宅小区“飞线”、“牛皮癣”、消防安全、停车秩序等各类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住宅小区重点突出问题,促进《条例》落地落实。截至目前,主城区捆扎、清除各类线缆12万米、57个小区完成储藏间电表箱安装、18个小区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新增充电插口2000余个、新施划车位320个、硬化地面约1300平方米、粉刷外墙约800平方米、补植苗木8000余株、修补路牙石1000余米、清运垃圾100余车,小区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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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住建局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通俗易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营造宣传《条例》的良好氛围,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一方面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多层次、多种形式培训。一年来,共举办《条例》宣贯培训会10余场,让各级物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县(市)区政府熟知《条例》各项条款,掌握和履行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工作职责;让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把握《条例》规定的重点内容,提升职业道德、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全民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宣传。一年来,共向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社会不同群体发放《条例》单行本5000余本;发放明白纸20000余份,让《条例》进小区、进楼栋、进单元、进家庭,不断提高《条例》的知晓度。在局网站和公众号定期推送物业管理相关小知识,解读《条例》内容,提高广大市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同时,加强法治宣传,让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了解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指导各县市区规范和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程序,让广大业主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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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住建局积极完善物业保修金管理、物业管理招投标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制度,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出台《衡水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物业质量保修责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相关物业在保修期内正常维修。出台《衡水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建立了衡水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明确了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等三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对居民关注度较高的物业收费、服务标准等问题通过在前期物业合同进行明确,减少房屋交付后,各方主体因约定不明导致的矛盾纠纷。建立衡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对物业企业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和信用等级评价并定期公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在“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中不断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为全市广大业主和各个招标主体选聘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可靠保障和依据。

下一步,衡水市住建局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衡水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和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认识,坚持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强化信用等级的应用,贯彻落实优胜劣汰的物业服务行业竞争机制,逐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促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六个新衡水,努力打造诗意栖居的幸福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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