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在装修的时候,都会产生不少的装修垃圾,其中有一些是可以再回收利用的,比如塑料管和纸板箱等等。

在清理这些垃圾的时候,一般人会找收废品、清洁工的临时工或者是家政服务人员。

但是如果家里的安全设施服务没有做好,就可能会引来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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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衢州的黄丽聪,就因为有一个老人进入她装修的房屋捡纸板不小心摔进地下室死亡,从而惹上了一场官司。

死者的家属悲伤之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屋主进行76万的赔偿费用,最后法官支持了她的维护权益。

在这起人命案中,屋主到底有没有责任,其责任是什么,法官为何又支持死者家属的起诉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老人捡纸板箱摔死

2018年1月1日,多年前黄丽聪跟着父母到浙江衢州经商,她利用自己挣的钱在两年前按揭买了房,正在进行装修,原本打算再过几个月就搬进去住,没想到这天却发生了意外。

早上8点过,黄丽聪接到了公公严炎林的电话,第一个电话她发现对方周围很吵就挂了,第二个电话还是没有听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后来她就索性直接去到装修的房子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当她来到现场时,发现一个老人摔进了一个长宽1.6米,深2.22米的地下室,公公在一旁非常的着急。

黄丽聪急忙问现场的人有没有打120急救电话,有人说早就打了,她心里不放心又继续打了一个,然后从老人身上搜出他的手机,给老人的家属也打了一个电话通知。

接到电话的是老人的儿媳妇,她因为在上班又把此事告诉了自己的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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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人赶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说老人已经瞳孔放大,折射散光,要做好心理准备,在急救室待了6天最终还是去世了。

老人名叫徐开生,今年66岁,原本是衢州一家路桥公司的路面保洁员。

关于此事,黄丽聪表示不知情,也不认识这位老人,也不知道他是如何进入到自己家里,公公严炎林也是听到“嘭”的声音才知道徐开生摔倒了。

老人的意外死亡给他的家人带来了无尽的悲伤,尤其是她的老伴舒士花在心里更是无法接受,明明好好的一个人,突然间说没就没了。

她无法接受黄丽聪在把人送进医院后就没了踪影。

2018年1月24日,舒士花决定将屋主黄丽聪告上法庭,她认为自己的老伴徐开生是在她家一楼摔入井口死亡的,黄丽聪必须为老伴的死负责,并且赔偿费为76万,其中包括误工费、死亡费和医疗费用。

黄丽聪认为自己根本不认识对方,也没有允许他进入自己家,出了事跟她没有任何关系,为何要让她进行赔偿?这说不过去。

本案中必须明确的问题

黄丽聪为何在送老人进入医院后就不管不问,老人又为何出现在别人家里,这件事的背后到底存在什么样的隐情。

法官认为要想审理此案,把此案的责任问题弄清楚必须要考虑到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这是一起生命健康权的纠纷问题。

1、死者徐开生是如何进入到别人屋里的,他是非法进入还是合法进入。

2、被告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是否尽到了提醒安全的义务或者是否采取了防范的安全措施。

3、确认死者的死因是否和屋主有因果关系。

必须把以上三个问题弄清楚,才能判定本案中的责任到底归哪一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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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争议

黄丽聪所在的小区为地面4层,地下一层,地下有2.22米深与一楼为一户人家,而徐开生就是因此摔死的。

黄丽聪认为自己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她也没有答应对方进入自己的房屋。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房屋所有人和管理的人同意,外人是不能随意进入私宅的。

死者家属认为,徐开生不会随意进入到别人家里,他是负责做路面清洁的,平时会收集易拉罐和纸板箱卖零钱,对于小区装修人家留下的纸板箱如果没有获得屋主的同意,他也不会轻易拿别人的东西,只要是认识她的人都知道他的性格。

关于屋里的纸板,黄丽聪认为他装修留下的东西是自己要用的,不可能会给别人,因为她自己就是开店的会使用到,而且如果真的要给别人这一点东西太少,真给的话,会主动放到外面而不是留在家里。

她认为,就是老人从外面看到门窗那里有纸板才会进来拿。

关于老人是如何进入到房屋的,黄丽聪不在现场,她的说法也无法得到证实,毕竟徐开生已经死亡。

公公严炎林在公安局录口供时,他提到了一点,是徐开生捡塑料管看到他家客厅的纸箱然后问还要不要,他告诉对方要的话可以去捡。

黄丽聪认为严炎林是她的前公公,因为之前关系好,离婚后还有来往,前公公时不时会帮忙做事,这次也是他帮忙看管水泥装修。

关于死者是否合法进入的问题,法官认为徐开生曾获得过严炎林的同意,而且屋子的所有人把钥匙给了前公公,这说明她认可对方是房屋管理人,所以死者进入房屋是合法的。

黄丽聪觉得这只是公公客气的说话,并非真的愿意把纸箱给对方,就算公公真的同意了这是无偿捐赠,并非要收钱。

法院认为到底是有偿还是无偿跟本案是否侵权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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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原告认为,徐开生进入房屋后,以为房子地面最多就是高低不平,不可能想象到屋里还有深井,他没有时刻高度注意的义务,这说明保护措施不够,房屋所有人也没有提醒有安全问题,该装的电梯没有装。

被告认为,这个深井是买房时就有的,并非施工装修后产生,况且和死者一起掉进去的有一条2米长的板凳,他们已经在深井旁边放置了阻碍物。

最重要的是,纸板箱和井口之间有一米多的距离,如果徐开生捡了就走不会发生事故,他肯定是在周围转悠过,此事跟房屋管理人有没有提醒无关。

黄丽聪还认为,不可能因为你在马路上掉入路面深坑出事故,然后要找国家赔偿,没有这个道理。

原告认为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人身赔偿若干处理意见第16条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案发现场的洞口就是人工建造物,屋主装修时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该安装的电梯也没有安装,所以她需要为死者负责。

法官认为屋主所有人确实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房屋也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2018年6月24,法院开庭审理,法官认为徐开生的死亡屋主虽然不知情,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黄丽聪需要对本次事故负责。

总结

本案中要说黄丽聪冤不冤也确实有点冤,简直就是典型的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有人因为在她家装修的房屋里捡纸板摔死,最后这个事故还需要她来负责,而公公严炎林可能是出于礼貌和好心,没想到会惹祸上身。

这次意外事故不但要损失赔偿金,就因为此事的发生,黄丽聪估计也不敢再住进去了,如果要转卖给别人又得损失一大笔钱,而且她这个房子还是贷款购买的,房子是一天没住过,无缘无故的损失了不少的钱,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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