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燃气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燃气运输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安次交通运输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安次区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一、强化燃气运输企业管控治理

督促本辖区四家燃气运输企业廊坊市九顺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廊坊市政威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廊坊市尚奇燃气技术有限公司、浩鑫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摸底。建立企业台账、完善“一企一档”、“一车两档”、“一人一档”。同时要求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对本企业的车辆技术状况、罐体检测、从业人员资质、停车场地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加强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柴油等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聚焦事故多发、隐患突出等重点企业车辆,严查未经许可运输及超范围运输、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运输车辆市场准入和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

在对新增和年度审验车辆审查中特别是对罐车审查时,应严格执行“挂车总质量不大于牵引车准牵引质量”、“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的规定,强化对罐体和介质的体积、密度核算。严禁介质不符、本质超载、非法改装、应装未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严格危险品道路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格认定。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对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企业应予以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不得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工作。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各危货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强化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能力。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配备相当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书。对不具备相应危险品运输管理资格和能力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坚决予以撤换或调离岗位。

四、严格规范执法检查

强化依法行政,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加大对无证运输液化气车辆的检处力度,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处重罚的高压态势。从整治攻坚阶段开始共开展督导检查8次,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辆次。

五、加强燃气运输应急救援工作。

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注重日常的应急演练培训,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所有从业人员要熟知随车“安全卡”内容,熟练运用突发事故报告程序和应对措施,避免发生次生事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