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关于开展每周全员核酸筛查的公告

冀州辖区广大居民朋友:

为落实省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每周全员核酸筛查的工作要求,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5月23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每周全员核酸筛查。现就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冀州区域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外地来冀人员)。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1、时间:从5月23日起每周开展一次全员核酸筛查,采样时间为每周四上午6:00—10:30,具体时间以乡镇、街道办通知为准。除全员核酸外,36类重点人群按省市要求每日检测或每周2次检测的,以相关单位通知为准,另行安排。

2、地点:由所在社区、乡镇统一安排,在街道、小区、村指定地点进行,具体以包联单位、街道及村通知为准。

三、有关要求

1、每周全员核酸筛查采样期间,全区实行“管住大交通、内部不封控”,原则上广大居民朋友完成核酸采样后方可流动。核酸采样时,相关工作人员要逐人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及查看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对应接未接的,登记在册,并报包联单位或乡镇,指导相关人员立即到就近接种点进行接种。

2、核酸采样时所有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按照乡镇、街道办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如有特殊情况,错过核酸采样时间的,12小时内到辖区固定核酸采样点进行免费采样,超过时间的费用自理。对已完成每周一次核酸检测且属于愿检尽检的,按照河北省现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收费。

3、采样期间,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严格保持“两米线”距离,不交谈、不聚集,不干扰工作人员,不扰乱现场秩序。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向居住地所在小区(村)报备后,不参加本次核酸采样,居家48小时后要及时到固定采样点进行免费核酸采样。

5、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等人员,请及时与包联单位(村)联系,包联单位(村)将组织医护人员上门采样。

6、隔离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检测人员、黄码、红码人员和按疫情防控要求管理的重点人群,严格按照原定检测频次,定时进行核酸检测,不参加全员核酸筛查。

7、按省市要求,全员核酸筛查采样对广大居民免费,所需费用财政负担。

8、每周全员核酸检测筛查不出具书面报告,检测结果上传国家大疫情网和省疫情防控信息化平台,广大居民朋友可通过手机登录健康码查询。

9、区市场监管组和各包联单位要组织专门队伍对各公共场所进行督导检查,对拒不执行防疫政策的,依法依规依纪处罚。同时,对广大居民防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不落实防疫政策的,依法依规依纪处罚。

10、每位居民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每周一次的全员核酸筛查工作,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驻留观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友情提醒

1、自5月29日起,凡是进入我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各类门店等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提供服务的所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智能手机的携带身份证即可。

2、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的居民将在“健康码”上赋“弹窗”,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解除“弹窗”状态。

衡水市冀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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