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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24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此外,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此前,已有部分银行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在部分疫情严重地区出台了房贷延期还款相应政策;部分地区也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出台减免房租等支持性政策。

来源:中新社记者 庞无忌

题图:视觉中国

编辑:吴盈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