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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0-24时,陕西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4例,均在西安。

截至5月23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6例(西安5例、安康1例)。

本土确诊病例1,男,38岁,西安市报告。与5月22日发布的本土确诊病例同车从外省返回,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5月23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本土确诊病例2,男,30岁,西安市报告。与5月22日发布的本土确诊病例同车从外省返回,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5月23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3,男,26岁,西安市报告。与5月22日发布的本土确诊病例同车从外省返回,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5月23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4,男,49岁,西安市报告。与5月22日发布的本土确诊病例同车从外省返回,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5月23日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以上确诊病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具体活动轨迹和工作情况由西安市发布。

5月23日0-24时,陕西无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五人均为阳性 已立案侦查

2022年5月19日,苏某、王某、李某某、柯某某、刘某某等五人自驾车从上海返回西安,于20日上午10时15分到达沪陕高速蓝田厚镇收费站。苏某等五人在卡口登记时谎报自己从江苏省苏州市返回,后防疫人员按照要求对以上五人进行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核酸检测结果苏某为阳性,五人随后被集中管控和收治。在管控收治后,其余四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

经查,上述五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故意隐瞒风险地区旅居史,引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严重风险,影响恶劣。苏某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于2022年5月22日被警方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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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卫健委、西安蓝田县公安局

编辑:小珊

责编:童慧

终审:西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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