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晚上,东莞交警高速公路大队部署警力在珠三角环线高速大坪收费站设点夜查酒驾。当晚23时许,正值收费站防疫工作人员交班时段,收费站广场站房的闸门临时开启。就在此时,一辆正轮候通过收费站上高速的白色小车突然转向,在收费站站房闸门打开后,车辆跟随工作人员驶入站房内。

发现情况后,执勤民警随即上前,一方面安排人员守住站房出口,另一方面执勤人员进入站房,对站房内停放的车辆进行排查,并对离开站房的人员逐一进行酒精吹气检测。23时40分,一身穿红色上衣的男子黄某跟随工作人员走出站房,经对其现场进行吹气检测,黄某存有酒驾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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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执勤民警对黄某进行问询,黄某神色慌张、言语闪烁,一会儿表示自己是工作人员,一会儿说在车上休息。经查核,黄某正是刚才开着白色小车溜进站房的驾驶员。经对黄某现场进行酒精吹气检测,其结果为25mg/100ml,为酒后驾驶。被查获后,黄某供述了自己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

原来,当天晚上黄某在家喝了一些啤酒,喝酒后的黄某临时接到电话需要前往处理,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车辆上路。期间途经珠三角环线高速大坪收费站时遇交警查车,黄某害怕被查,随即驾车转向溜进收费站站房,试图逃避检查。黄某对其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东莞交警提醒:喝多少酒算是酒驾醉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就属酒驾,达到80mg/100ml就属醉驾。一般来说,喝一杯200毫升的啤酒或半两白酒后,酒精浓度即可达到酒驾标准;如果喝了2瓶啤酒或2两白酒,酒精浓度就达到醉驾标准。

酒后为什么不能驾车?

(一)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三)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四)心理认知失常——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五)疲劳驾驶——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饮酒人易出现困倦、磕睡,从而导致驾车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继而引发交通事故。

作为驾驶人,为了您与他人的家庭幸福,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东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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