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5月23日,中基协一次性公布9份纪律处分决定书,涉及前海实盈、前海正帆、中投骏和、卓汇公司四家私募的高管以及从业人员。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这些私募高管和从业人员由于从事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隐瞒投资标的的重大风险甚至提供向监管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基协严厉处罚,作出了取消从业资格或加入黑名单等纪律处分。

据悉,今年基金行业内监管不减,截至目前,已有14家机构及相关的高管人员被中基协作出纪律处分。

此前,5月10日,中基协还发布《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关于实施<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了基金从业资格管理的具体范围、从业资格取得的注册条件、从业资格管理内容、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执业行为规范等多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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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前海实盈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

处分书显示,经查,前海实盈违规事实包括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未按规定向协会报告重大事项及更新机构诚信信息。同样的,中投骏和投资也存在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的情况,同时还有隐瞒投资标的的重大风险、不公平对待投资者、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等违规事实。

具体而言,中基协表示,接到的投诉信息显示,前海实盈通过其股东、员工与多位自然人投资者签署《借款服务协议书(元元生息)》进行民间借贷,募集金额从10万、20万到232万不等,用于“公司运营、量化技术投资或者基金投资等”。同时,前海实盈及其员工以公告或承诺函的方式向购买其在管产品基石二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石二号”)的投资者承诺最低年化收益。

除了为自己的产品保本保收益,前海实盈还为中投骏和的产品承诺收益。中基协表示,多位投资者与中投骏和签署的《中投骏和基金委托投资协议书》约定,中投骏和按照投资期限和投资金额的不同,向投资者承诺相应预期年化收益。此外,相关公告还显示,前海实盈为中投骏和发行的相关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承诺8%、9%的最低年化收益。

目前,前海实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经侦大队立案调查。

根据纪律处分决定书,前海实盈旗下3人被处分。公司实控人兼法人凌山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终身被加入黑名单;公司的当事人合规风控兼信息填报负责人梁德元、出资人兼现任法人何仁杰则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另外还被加入黑名单,期限为五年。中投骏和旗下3人被处分,包括合规风控江昀、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池俊业、总经理兼信息填报负责人郑嘉。上述人士均被中基协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加入黑名单,期限为五年。

均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 前海正帆、卓汇公司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被取消

根据中基协纪律处分决定书,前海正帆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建杰则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

据悉,前海正帆投资则被查出在2018年至2020年间,与深圳市国采立信投资(以下简称国采立信)签署了12份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由前海正帆“出借私募基金通道”,代国采立信设立私募产品,后者“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作为通道费用”支付给前海正帆。

除了出借,前海正帆投资还承诺保本保收益。此外,相关产品(方际正帆1号、正帆顺风2号)的净值于2020年6月前后分别触发预警止损机制,前海正帆均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投资者预警,亦未及时开展不可逆的变现及清算工作,导致投资者遭受合同约定限度以外的基金财产损失。

从内控制度来看,前海正帆提供的内控制度中,未见专门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同时,也未见该公司制度中有明确的投资者风险等级分类、产品风险等级划分及匹配原则,未见“双录”制度、资料保存要求及程序,未见适当性相关执业表格材料等内容。

此外,还存在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分类不合规的情况。前海正帆将“方际正帆1号”的投资者按风险承受能力划分为4类,违反了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至少划分为5类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至于卓汇公司,根据决定书,卓汇公司的实控人兼副总经理段科兴、法人曹晓青等2人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加入黑名单,期限为五年。

具体而言,卓汇公司运营期间存在多项违规。一是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卓汇公司被投诉与投资者签订基金合同的同时,签署了承诺兑付本金及6%、12%年化收益的补充协议。二是未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私募产品月报、季报、年报等。

经中基协的查证,成立于2013年的卓汇公司因涉嫌非法吸储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登记的办公地也已经被查封,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晓青、股东段科然和段科兴均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