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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邵瑞斯 通讯员 张乐乐 济宁报道

济宁两级法院发挥少年审判职能作用以典型案例发出“家庭教育令”,法院干警走进社区、乡村等地积极开展宣讲活动,有力推进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实施,营造全社会应重视支持家庭教育依法带娃的浓厚氛围。

5月10日,济宁中院刑二庭少审法官就一起未成年人共同实施的强制侮辱案,向四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强制性亲职教育谈话,对他们的不良家庭教育予以监督和干涉。在谈话过程中,询问了解各未成年人日常表现、朋友交往、学习生活等情况。了解到上述被告人的父母均缺乏陪伴和管束,履行法定家庭监护责任失当。法官们感到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和对家庭教育缺失的惋惜。通过近年来审理的真实案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向监护人释明了不履行监护责任所承担的后果,告知他们最有效的监管是积极的亲子关系和陪伴成长。法官们分享了如何与孩子正确沟通,关注青春期孩子的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强调对罪错少年不放弃、帮助其重获新生,需要获得家庭温暖的支持,并培养其生存技能。从家长的泪水和叹息声中,能够体会到他们的悔意和自责,均表示会吸取这次的教训,监护教育好子女,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在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济宁中院、任城、曲阜、泗水、嘉祥等法院先后走进社区、乡村、学校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960余册。法官们走上街头, 走到群众中间宣讲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以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示范意义。

5月1日济宁中院刑二庭少审法官走进邹城市中心店镇后南宫村,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向群众发放数百本宣传小册子,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类问题。结合审判实务中的具体案件,延伸到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与家长交流分享“相机而教、遇物则诲”的教育理念,告知他们应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使用严慈相济的教育方法,在陪伴孩子成长的过程中,还应不断提升与完善自己,与孩子共同成长。同时提醒家长,告诉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孩子防拐防骗、防性侵意识,给孩子创造安全、稳定、温暖的家庭教育支持系统。

5月14日,泗水法院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探索建立“法院+微公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家庭教育工作模式,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5月15日,嘉祥法院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集家庭教育指导、青少年维权帮教、涉小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为一体,为未成年人及家属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人民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令”,是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不当实施家庭教育,责令上述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今年正式施行后,按最高院、省高院指示精神,济宁中院加强领导,迅速组织各法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指导各县区法院率先发出教育令。邹城、汶上、高新区等法院先后发出给涉案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害人父母的“家庭教育令”。家庭教育令给出家长带娃标准,以强制亲职教育这种方式为孩子开拓出一片健康成长的空间。家庭教育从关起门来的家事,上升为国事,其真正落地还需要多方努力。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是规范更是指引,为每一个家长如何更好履行监护职责提供了更加科学、全面和权威的法律指导。下一步,济宁法院将继续坚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 ,注重“双向保护”,不断探索少年审判新做法、新举措,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引入社会观护、司法社工参与。与家庭、学校、社会共同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