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走,你今天必须给我搞定,不搞定我就把你的工作搞脱糊(让你干不下去)!”5月19日上午,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接待室的走廊里,一位老嗲嗲情绪激动地拦住执行法官李自强,揪住其衣物,对其进行殴打,妄图将其控制住,不让其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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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怎么回事?是被执行人又在撒泼闹事吗?是败诉了,认为案件判决不公的当事人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一次闹事的竟然是一名申请执行人。

2017年9月至10月,为收取高额利息,崔某将1.5万元分两笔借给严某,严某向崔某支付2800元利息后,销声匿迹,再也未向崔某支付本金及利息,2020年,崔某将严某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严某向崔某支付1.5万元本金及利息。此后,严某也一直未履行判决结果,崔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1年10月,进入执行后,案件由执行法官李自强承办。在对被执行人严某的银行、微信、支付宝、房产、车辆、保险等财产进行查控后,李自强还对严某所在地村委会及周边群众进行调查,发现严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在对严某进行限制高消费后,李自强多次与崔某沟通,崔某也无法提供相关财产信息和严某的具体下落。

2021年10月至今,崔某到法院来访十余次,询问催促案件进展,李自强每次均耐心接待、向其解释,表示需要崔某配合提供线索,有新的人身财产线索后,法院方可采取行动;但每次崔某都无法提供,反而对李自强开始恶语相向。

5月19日上午,李自强再次接待来到法院的崔某后,又一次向崔某解释重申,告知其解决方案;后因需要接待其他当事人,李自强要求崔某回家查找线索,并嘱咐其如有线索,及时与执行法官联系。据崔某事后陈述,在多次追讨未果后,来法院之前,自己就下定决心,当天不拿到钱就不回去。见执行法官要去接待其他当事人,担心自己的钱没有着落,认为缠着法官让其不开展其他工作,自己的案子必定有所进展,遂对李自强纠缠不休,阻挠其接待其他当事人。见李自强走出接待室后,崔某追出,一边威胁辱骂,一边拉扯推搡。

因崔某年纪大,容易受伤,担心拉扯之间误伤崔某,李自强一路躲避与其冲突,并向执勤法警求助。从接待室躲避至大厅角落期间,李自强制服纽扣被扯掉一颗,手臂处被抓挠至青紫。司法警察接到求助后,对崔某进行劝诫警告,将纠缠李自强的崔某强制分离开。

崔某侮辱殴打司法人员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华容法院对崔某作出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决定。后鉴于崔某认错态度较好,在出具检讨书并向执行法官当面致歉、保证以后不会再采取偏激行为的情况下,考虑到崔某年事已高、身体欠佳,经教育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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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读拘留决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执行案件数量猛增,执行法官在日益增加的执行案件中辛勤工作,为申请执行人兑现合法权益不懈奔走努力。作为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本是有理的一方,理应配合法院工作、尊重法官劳动成果;而该案的申请执行人因为自己的情绪偏激,肆意侮辱、殴打执行法官,将执行法官作为情绪发泄口,反而成为无理取闹的一方,不但不利于案件推进,在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更是将自己置于法律的风口浪尖,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当事人,无论是申请执行人还是被执行人,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于理,也关乎法,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失了理,也违了法,终将让自己身陷囹圄。

法官说法:借钱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进行民间借贷时,不要一味贪图高息回报,应综合考量借款人的借款意图、实际资产状况、抗风险能力,稳妥投资。而借贷一旦发生,打赢了官司,也并非一定能兑现胜诉权益。到法院申请执行后,很多申请执行人就以为高枕无忧,马上就能拿到钱,而事实上,执行法官能做的只是查控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居中调停化解矛盾。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以对其财产进行划扣或变卖,尽力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而如其名下无财产可执行,只能终结该次执行程序,待到被执行人名下确有可供执行财产,方可重启执行程序。在此期间,需要申请执行人与法院密切配合,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人身财产线索,以配合法院执行。希望社会对执行工作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善意,多一份支持。愿天下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