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21岁女子张某为了帮助男友还债,偷偷外出卖淫挣钱。张某所挣的钱全部给了男友,自己却日渐沉迷于皮肉生活,最终因此而与男友分手,全心全意做起了风尘女。最终张某在为李某、苏某服务中被警方抓获,被拘留14日,并罚款5千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王仪律

真的是让人感到无语,女子张某从为了爱情疯狂的不要身体挣钱为男友还债,到沉溺皮肉而选择与男友分手,全心全意的做皮肉生意。这样的反差让人感到可笑至极。

女子的行为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也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张某在服务的过程中被抓个现行,人赃并获,最终被处以14日的拘留和5千元的罚款是合理合法的。

张某的行政处罚的问题虽然解决了,那么她此前通过出卖身体挣来的钱该如何处理呢?

原则上来说,只要是张某通过身体所挣来的钱,都是属于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非法收益,属于违法所得。根据行政处罚法中的处罚类型,其中就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类型。因此,对这些还没有花出去的钱,原则上是要被没收的。

那么女子是否能够把之前给男友的钱给要回来呢?

本案中,虽然女子是为了给男友还债才下海做生意,但是虽然挣得钱不干净,但她把钱给男友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一种赠与法律关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已经完成赠予行为的,钱就已经是属于对方,在没有被侵害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女子是不能将钱要回来的。也就是说,不给可以不给,但是给了就不能要回来。

所以说女子真的是很笨,为了帮男友还钱出卖身体,最终还是沉迷皮肉而放弃了男友,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德州头条# (图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