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少地方因防疫需要,都开展了全民核酸检测,在充分意义上做好防疫排查和疫情防范,这一切都是有必要的,任何人也确确实实应该积极配合。这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更是不许该有的社会责任。

但是,确实也有人存在侥幸心理,缺乏防疫责任。但是对于这部分不配合全民核酸检测的人,应该让其付出什么样的成本和代价,如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也被很多舆论热议。

吉林四平2人未做核酸被警方传唤并被要求补缴历次核酸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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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有当地官方发布消息称,5月20日,吉林四平某派出所在排查未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时,发现2名辖区居民在第25轮全民核酸中未参加采样检测。涉事2人被依法传唤至所内训诫,并要求补缴历次核酸检测全部费用。

当地官方早有相关通告

而当地疫情防控办在5月16日曾经发布相关通告,其中,对核酸检测时间有明确规定,并表示超出时间未检测疑虑不予补检。在对无故未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的惩戒方面,明确提出将会有包括变黄码、限制出入小区和公共场所,补缴历次检测费用,训诫。对不配合补缴费用或两次以上未参加核酸检测的,除上述惩戒措施外,还要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金500元,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在媒体上曝光等,

另外,对机关单位和商铺从业人员还有其他惩戒措施。

无故拒绝全民核酸检测确实不应该,适当惩戒或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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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话说这两名未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如果确实是“无故”不参加全民核酸检测的话,那么确实是应该对依法惩戒的。全民核酸检测对防疫其重要的意义,关乎“动态清零”的防疫政策落实,同时,更对精准防疫有关键性积极作用。

而无故拒绝参加核酸检测,很容易给疫情蔓延造成漏洞,这是社会极端不负责任,也是对所有人的不尊重。所以,我认为,在全民核酸检测这件事上,各地防疫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对拒不参加全民核酸检测的人依法予以适当惩戒,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有必要的。

国家和社会免费为我们做核酸,并为之提供更多周密的服务,我们不参加的理由是什么呢?从任何方面,或许都说不过去。配合防疫,人人有责。在防范疫情蔓延这个问题上,每个人都应该有相当的自觉性,自律性。

但惩戒也要依法依规

令更多网友议论纷纷的是,免费全民核酸检测必须参加,应该参加,但对于无故未参加的人员,应该惩戒,但是这个惩戒措施,如何“量化”,如何更加规范,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成本和违规代价。是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随心所欲制定相关惩戒措施呢?而且,制定有关惩戒措施,一定要依法依规,不可太任性,更不可随意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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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群众对系列惩戒有质疑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应该做出合理的法规解释,比如,传唤拘留,补缴历次核酸检测费用,列入征信等措施,法律依据应该明确。避免公众和舆论的不解和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