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汕铁路惠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已经惠阳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惠阳府办会函〔2022〕15号)、区发改部门关于对《关于申请对深汕铁路惠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勘察设计核准招标方式的报告》的回复意见,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惠阳区航空轨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惠州市惠阳区航空轨道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深汕铁路惠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

2.2 建设单位:惠州市惠阳区航空轨道事务中心

2.3 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

2.4工程造价: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653309.82万元。本项目建安费暂估452119.36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勘察费及设计费、专题研究费的合计费用估算约17688.5万元(其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约178.5万元,勘察设计费约14357万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约50万以及其他专题费约3103万元)。

2.5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惠阳区东部,既有厦深铁路惠州南站北广场及周边区域,项目用地北侧为中山东路、南侧为厦深铁路、东西两侧均为爱民东路,总计用地面积约27公顷。本工程建设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枢纽配套工程,包括:交通接驳设施(出租车场站、公交车场站、网约车上下客区)、地下停车场、换乘空间、+39m标高以下物业开发、广场景观等。

(2)城市客厅,位于新建深汕铁路惠州南站地下站房正上方。

(3)市政道路,包括枢纽两侧的爱民东路,西至内环东路,东至站前路。

(4)轨道交通土建预埋工程。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深汕铁路惠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具体以规划批复为准。

工作内容:深汕铁路惠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测量(含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初测、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专题研究(包括开工所需前置专题及项目设计实施所需的其他专题,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公共安全预评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压覆矿评估、林业评估、枢纽景观专题、客流预测、交通仿真模拟、枢纽交通详细规划设计、交通影响评价、片区交通规划研究、城市轨道交通惠州1号线惠州南站线站位研究、城市轨道交通深圳14号线惠州南站线站位研究、惠州南站“站城一体”综合开发专项研究、既有厦深站房基础安全评估等20个专题,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开展所需专题研究),现场指导与验收等后续服务。前期工程交通疏解、管线改移、拆迁、绿化迁移及恢复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对外协调及配合报批报建工作。

2.7 质量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通过评审;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专题研究报告成果通过审查批复。

2.8 服务期限:总周期为 180 日历天(不含主管部门审批时间),具体周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

2.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注册地),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2.1设计资质和3.2.2勘察资质的要求:

3.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需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同时承担过以下类似勘察设计项目业绩(规模及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1)勘察业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成员方)至少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100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类似铁路枢纽或城市轨道交通枢纽或城市轨道交通勘察项目业绩;

(2)设计业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100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类似铁路枢纽或城市轨道交通枢纽或城市轨道交通设计项目业绩。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3.6 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且联合体投标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派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8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含各成员)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9 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10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 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

其他详见公告原文

素材来源: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