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视频显示,5月6日15时50分许,赵某婷驾驶青桔电动自行车沿晋城市城区红星街由西向东行驶至红星街与吕匠路交叉口,同时间和她同行的还有另一名女士,两人一起闯红灯向北左转弯,结果赵某婷与沿红星街由东向西直行的邱某国驾驶的北京牌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赵某婷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而同行的那名女士侥幸躲过了一劫。

处罚结果

经晋城公安交警二大队调查认定,当事人赵某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赵某婷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汽车驾驶人邱某国无责任。

安全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只有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最有效的举措

“一戴两不”

一起来复习一下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务必要牢记并做到

一戴

戴头盔

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两不

不闯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不逆行

逆向行驶,不仅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判断容易造成道路秩序混乱,而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骑行人员严重伤亡。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专用道行驶时,务必按照车行方向并靠右行驶。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划有标志标线的人行道上行驶时,必须按照车辆的行驶方向,沿人行道施划的标志标线通行。

晋城公安交警提示:

闯红灯

闯过去也就比别人快几秒、十几秒

闯不过去

......

时间可以再等

生命只有一次,别抱侥幸心理

来源 | 晋城交警

助编:宋鹏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