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深圳务工的刘女士回到惠州竟意外发现自家卧室躺着一男一女,一经询问,两人已在这里非法居住了两年多,这让刘女士疑惑之余倍感生气。

更无奈的是,刘女士两次让他们搬离自己的房子均被对方拒绝,直到第三次两人才悄悄离开,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

但没想到,一年半之后,刘女士竟然收到一纸诉状,内容竟是此前那对陌生人在霸占房屋居住期间有一位家属去世了,因此要向刘女士索赔151万余元。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此案的判决结果又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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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的“不速之客”

农村出身的刘女士虽相貌平平,没有读过几年书,但她平时做事非常努力上进,周末一般都很少休息,而这么拼命的理由也非常简单,她改变自己的命运。

从懂事起,刘女士就立下去大城市定居的志向,她不愿一辈子待在农村种地、养鱼、相夫教子,过一个普通村妇的生活。她觉得城市的高楼大厦,商贸林立的街道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等到再大一些,成年后的刘女士毅然决然地离开老家,来到就近的城市--惠州。

孤身一人来城市奋斗,经历的苦难可想而知。因为刘女士学历不高,一开始只能做脏活累活。但为了梦想,她一直在咬牙坚持,从未叫苦叫累,她甚至把24小时当36小时用,一天要打好几份工。

就这样,凭借自己的双手,她攒下了人生第一桶金,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做起了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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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实善良、为人老实的刘女士,因为缺少经商的经验,以及商人的精明,她的生意并没有做得风生水起,不过,值得欣慰的一点是,与刚来惠州时相比,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然而,仅仅生存下来可不能满足刘女士,她的目标是买房。那个时候,惠州房价在5、600千元一平方米,对她来说算是一笔巨资。

为了买房,她一直很节俭,赚到钱就存起来,积年累月,她终于存够买房钱。加之惠州市买房政策是不限户籍,如愿以偿,她在惠州市惠城区买下一处房产。

可是,真的安定下来后,野心勃勃的刘女士又不愿就此止步,既然自己有能力靠双手挣钱在城市买房,那就还有进步空间。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2017年,正好深圳有一笔生意找到刘女士。听闻这个消息,她没有一点犹豫和纠结,风风火火地跑去深圳,开始了第二次闯荡。只是当时走得匆忙,她在惠州唯一的挂念---那套房子都还没来得及处理。

深圳作为我国经济中心之一,快节奏的生活对那里的人来说已经是习以为常,刘女士直到2019年才闯荡出一些成绩,虽然没能一夜暴富,但也有了很可观的收入,工作也逐渐稳定下来。这时候,刘女士突然想到处理房子的事,如果将惠州那套房子收拾一下出租出去,自己就又多一笔收入,何乐而不为呢。

可也就是这个想法,让刘女士的生活被彻底打乱。

2019年的一天,刘女士回到惠州,2年多没回家,刘女士还是有一丝想念。

怀着期待,她走到门口,这个时候刘女士还没发觉任何异常,直到拿出钥匙开门的一瞬间,她被眼前的场景惊掉了下巴。

明明这么长时间没人居住,但房间里却充满烟火气。客厅更是杂乱无章,到处都堆放着生活用品和杂物。

这让刘女士迟迟不敢进门,那一瞬间,脑海中涌现出万千想法。

她先是在心里纳闷,难道是时间太长,忘记走之前自己有没有收拾房间?但看起来,有些东西还比较新,这个猜想被否定了。

那如果不是自己弄乱的,难道是曾经被小偷“光顾”?但自家门锁正常,且家里根本没有值钱的东西;

难道是家里人来过?但按理说,家里人知道自己在深圳,就算来惠州肯定要给自己打电话,但却从来没听说过;

种种猜测都被推翻,与其站在门口胡思乱想不如直接进去一探究竟,最终,刘女士还是鼓起勇气走进房间。

这不进不知道,一进吓一跳。

自己卧室内竟然有两个大活人。一男一女,女的看起来身体状况不好,男的正在照顾女的,给她喂药。

刘女士的到来,同样也让这两人震惊不已。三人同时停下手里的动作,那一刻仿佛时间都静止了,大眼瞪小眼,迟迟没人讲话。

自己的房子明明一直处于空置状态,怎么会平白无故地多出两个陌生人,还跟在自己家一样,非常怡然自得。缓和了好一阵,刘女士才开口打破了这份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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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谁?怎么在我家?”

“你是谁!我们是住在这里的夫妻。”

可能是还抱着碰运气的心态,毕竟屋主刘女士从未出现过,他们只当刘女士也是“客人”。

刘女士听着对方的话,一时不知该说什么,这俩人是怎么进来的?又在这里住了多久?

“我是这个房间的主人!你们到底是谁?

万万没想到的是,听到刘女士的话,两人竟不为所动,其中男人提出让刘女士去客厅谈话,不要影响妻子休息。

看着卧病在床的女人,刘女士无奈的来到客厅,随后她向男人表明自己的态度,虽然同情他们的现状,但决不允许他们这样无名无分地住在自己家,如果要住,可以通过房屋中介签订租房合同,毕竟自己此次来这里也是想租房。

一听要花钱住,男人直接摇头表示:

“我们不租,没钱租!但我们也不会搬,爱怎样怎样吧!”

听到如此无赖的话,刘女士顿时手足无措,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自己一个弱女子,和他在密闭空间发生激烈争执,也是对自己不利,况且对方这么不讲道理,万一情绪上头,直接激情动手打伤自己怎么办?

无奈之下,刘女士决定先离开这里,寻求警方的帮助。

莫名其妙的法院传票

2019年12月11日早上11点,刘女士拿着自己的房屋产权证明去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在讲明报警缘由后,警方陪同刘女士再次来到她被霸占的家。

这一次,在警方调查下得知非法入住的两人确为夫妻。男的姓叶,女的姓邹。

两人是在2017年5月通过撬锁的方式,闯入到刘女士家中,没想到瞎猫撞上死耗子,这间房的主人从来没有出现过,两人因而越发猖狂,到最后全当自己家在使用。

2017年,听到这个时间点,刘女士一下子毛骨悚然,也就是说自己离开惠州不久,两人就“搬”进来生活,至今已经两年多时间,刘女士对此完全不能接受,直呼:

“你们这是犯法的!快给我出去!”

没想到的是,即便警察在场,叶先生还是十分无礼,直接把刘女士的话当耳旁风,不仅如此,还气势汹汹地喊道:

“我们就不搬!难道你要把我们拖出去么?你敢么?”

叶先生的泼皮举动让警察也束手无策,无论怎么说他是我国公民,警察不能轻易对他使用暴力制服。

无奈之下,警察只能选择先劝说讲理的刘女士,让刘女士去法院起诉两人,这样就能强制执行搬离。至于当下,最好先选择离开,从长计议。

听从警察的建议,刘女士这一次在自己家待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又离开了。

作为房间主人,两次都只能灰溜溜地离开,刘女士回头想来,觉得自己憋屈至极。

不过说到底,还是自己性格太软弱,人善被人欺,如今自己的财产被陌生人霸占,自然不能再坐以待毙,她决定去法院起诉二人。

但转念一想,如果打官司,既耗时又耗力,虽然拿得回财产,但也损耗不少精力。

凡事讲究事不过三,思来想去,刘女士决定最后给他们一次机会,如果这次协商,两人还是之前的态度,下次见面,就铁定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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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刘女士惊喜的是,这次上门她发现两人奇迹般地搬走了,空荡荡的房间只留下刘女士之前的家具和两人生活过得“痕迹”。

虽然不清楚叶先生之前明明就气焰嚣张地表示就是要住在自己家里,怎么会突然悄无声息地搬走,不过退一万步想,主动搬走总归是好事情,之前的不愉快刘女士也决定抛在脑后。

只是,刘女士已经被这几次上门经历搞得心力憔悴,她害怕租房也会遇到这种怪事,经过再三考虑,她决定就让房子这么空着,宁愿少赚一笔钱,也不要再摊上这样的事。

这次回惠州本就是想着处理房子的事,既然决定闲置,刘女士便在不久后回到深圳,继续开始自己的生活。本以为一切回归正轨,殊不知一场更大的“风暴”已悄然而至......

2021年4月30日,距离那场闹剧已经过去一年半的时间,就在这时,一直暂居深圳的刘女士突然接到了来自惠州法院的传票。

自己一直遵纪守法,怎么会收到法院的传票?带着不解和疑惑,刘女士打开传票,上面的内容直接给她“当头一棒”。

原来,当年那个非法侵占自己房屋的叶先生于2019年12月11日下午4点41分因高血压住院,18天后因脑梗死亡。

更重要的是,叶先生家属认为叶先生的死与刘女士有因果关系。他们认定,叶先生就是因为当天上午与刘女士发生过激烈争执,才会引发高血压,最终导致脑梗死亡,这其中刘女士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才一气之下将刘女士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151万6614元。

对于这个诉状,刘女士觉得又生气又可笑,自己的房子被他们非法入住这么多年,都没找他们追究责任。现在人死了,还想倒打一耙,让自己赔偿如此高额的费用,这简直是在异想天开。

况且当时自己和随行警察一起,就只在房间里待了半个小时,全程最激动的也只有叶先生一人,当时全然看不出他是有病在身的人。

一而再再而三的礼让那家人,最终却换来一纸诉状,越想越窝火的刘女士随即着手准备官司,她要还自己一个公道。

艰难的维权历程

然而,在大众眼里看来十拿九稳的案子,真正操作起来却是困难重重。

收到诉状后的几天,刘女士还是处于一个比较轻松的氛围。在她心里,面对这场荒唐的闹剧自己从未做错过,要说错,那也是错在心慈手软,当初没有及时上法院控告两人非法入住的可恶行为;

如今既然闹上法庭,那自己也要写下反诉状,还能因此拿到本就该得的房屋使用费。

本以为写下反诉状,就能安安心心等着5月27日的开庭。

令刘女士惊慌失措的是,在5月10日,法院表示不予受理刘女士反诉状,因为不是同一个法律关系,言外之意,两个案件不能合并审理。

可文化都没多少的刘女士,更别说懂法。

她只认为是法院不予上诉就是对“自己的房子被人住”这个点只字不提,全案重心放在“对方是死人”的点上,这一下,让刘女士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她立马开始找寻新的方法途径来保证自己胜诉。

可现实就是如此残酷,在一次次探寻中,刘女士的自信心也陡然下降。原因是她查到多起“即使被告没有责任,但仍需对原告方支付相应赔偿”的案件。

无独有偶,她还得知了在法律条文中有一项“公平责任”原则,即其责任分配的依据既不是行为,也不是特定事故原因,而是一种抽象的价值理念—公平。

若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均无过错,但如不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但当真按照这条规则,刘女士就要支付巨额赔偿了吗?

至此,刘女士认识到靠自己的力量可能无法轻易打赢这场官司,她决定依靠专业的力量,她开始咨询律师。

屋漏偏逢连夜雨,本就因为巨额赔偿款焦头烂额的刘女士发现,请律师至少需要花费6、7万的费用,这对刘女士来讲可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关键是,即使花了钱,也不能保证打赢,因为钱,刘女士只能打退堂鼓。

各种查询到的结果像一根根刺插在刘女士心里,让刘女士身心俱疲。

幸运的是,上天还是眷顾好人的,在查相关案例和法条时,刘女士发现自己可以提交管辖权异议,也就是说刘女士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

于是,在5月17日,刘女士向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虽说过了半月,该申请遭到法院驳回,但往好的方面想,因其5月27日的庭审没能如期进行,这为刘女士准备上诉争取了一定时间。

5月28日,刘女士在充分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法院提交了房屋侵占案的起诉状,起诉了叶先生夫妻俩及其亲属。

柳暗花明又一村,经过接近两月的奋战,刘女士的上诉终是立案成功。

但抛开最终结果不谈,虽说立案成功,这两个月对刘女士的心理来说却是致命打击。

一直善良待人的她,在那段时间最害怕听到的是“人道主义”四个字,因为她害怕这四个字让自己从受害者变为加害人;

她想不明白,也不敢想,为什么叶家人这么有底气,愿意花费8000多元的诉讼费来起诉自己,难道真的是自己的错?她开始怀疑自己,变得心神不宁、神经衰弱;

她整夜失眠,好不容易睡着也会因为噩梦惊醒,在梦里,叶先生一家人围着她,让她还钱;非但这样,到了白天她就选择昏昏欲睡,以这样的方式来逃避这个事情;

不幸中的万幸是,还有唯一一件东西能够支撑刘女士活下去,可那竟是农村生活,是那个她曾经奋不顾身、拼命想逃的地方,如今却成了她的“避风港”。

后记

虽说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但相信法律一定是公平正义的,它绝不会成为坏人谋财的手段,刘女士最终一定能够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给自己一个公道。

最后,也希望刘女士能早日走出这段阴影,重新开始新的生活,重新变回那个对未来充满动力和规划的强女子。